1、药物治疗
药物治疗已成为垂体泌乳素(PRL)腺瘤初始治疗的首选,多巴胺受体激动剂的疗效已得到公认。溴隐亭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多巴胺受体激动剂。卡麦角林则是较新的多巴胺受体激动剂。
多巴胺受体激动剂可使患者的血清PRL水平迅速下降、肿瘤体积缩小以及肿瘤缩小一段时间后视力逐步改善。肿瘤体积缩小可发生在用药后的1-2周内,多数在用药后的前3个月。也有不少患者肿瘤缩小较慢,需持续几个月,在此期间需MRI动态观察。多数患者需长期服药,停药后可出现肿瘤体积再次增大。约10%的PRL大腺瘤在应用多巴胺受体激动剂后体积不缩小,极少数患者可出现耐药。
对于PRL水平在80-200μg/L而不能确诊PRL腺瘤者,在严密监测下进行多巴胺受体激动剂实验性治疗是合理的,若治疗(不超过3个月)之后仍存在视力减退或者肿瘤体积无缩小,可选择手术治疗。PRL水平低于80μg/L的垂体腺瘤少有PRL腺瘤,应进行肿瘤切除并进行组织学诊断。
在服药观察期间若出现下述情况,可及时选择经蝶手术或γ刀治疗或二者的联合应用:
①耐药现象或不能耐受药物的副作用;
②肿瘤完全缩小至鞍内;
③肿瘤仅在海绵窦内或斜坡部位<2.0cm的残留;
④出现脑脊液漏或垂体卒中等并发症。
妊娠:
有医生建议,PRL大腺瘤女性患者在打算怀孕之前,接受至少6个月、最好12个月的药物治疗,同时MRI观察鞍上肿瘤情况。如果肿瘤缩小至垂体窝内,待确定怀孕后可停用多巴胺受体激动剂,这种情况下,肿瘤再长大的可能性小于10%;如果出现神经症状,应在怀孕期间服用溴隐亭;如果孕前肿瘤已向鞍上明显扩展,建议要么手术治疗,要么在妊娠期间继续服用溴隐亭。
对于应用溴隐亭诱导排卵或孕期服用溴隐亭的妇女,没有证据显示药物有致畸作用,但仍建议除非迫不得已,最好不要在孕期用药。对于应用卡麦角林的患者,建议在怀孕前1个月停药。
2、手术治疗
手术对于不耐受或多巴胺受体激动剂抵抗的PRL腺瘤患者来说是最根本的治疗方法。绝大多数肿瘤可通过经蝶窦入路的不同术式切除,其余肿瘤需选择开颅手术(包括翼点入路及其它颅底入路)。
3、γ刀
主要作为药物或手术治疗的辅助或补充手段,可适用于对多巴胺受体激动剂治疗效果不好的患者、肿瘤残余、明显侵犯海绵窦者。
4、观察
有报道仅7%的PRL微腺瘤能够发展成较大的肿瘤,因此,对于PRL微腺瘤患者,若有正常月经周期和性欲且泌乳较轻、不准备怀孕,也许不一定要立即开始治疗,可选择定期监测血清PRL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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