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口服给药:口服给予各种止痛药物,尤其是强阿片类药物(如吗啡及其糖浆),可以明显减少病人用药后所产生的精神依赖性和身体依赖性。
2、按时给药:癌痛使用止痛药,也必须有规律地按时给药,而不能一有疼痛便马上用药。
3、按阶梯给药:这是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癌痛治疗方案。即轻度疼痛时,使用非阿片类药物(常用解热镇痛药)和辅助性药物;中度疼痛时,使用弱阿片类药物、非阿片类药物和辅助性药物;重度疼痛时,使用强阿片类药物、非阿片类药物和辅助性药物。
4、用药个体化:止痛药物的使用剂量应坚持从小到大的原则。能使疼痛明显减轻甚至消失,即为最佳剂量。不应对用药剂量限制过严,否则难以达到满意的止痛效果。
止痛药物的选择
1、轻度疼痛:根据止痛药物的选用原则,可选用阿司匹林,每次25~60毫克;或扑热息痛,每次0.25~0.5克;或去痛片,每次1~2片。此外,还可选布洛芬(芬必得)、丙氧氨酚片等。
2、中度疼痛:可选用可待因,每次30~60毫克;或氨酚待因片,每次1~2片;或强痛定,每次30~90毫克;或曲马多胶囊(痛立克),每次50~100毫克。此外,还可选用丙氧氨酚片、高钾素片等止痛药物。
3、重度疼痛:一般止痛药较难奏效。可选用吗啡片,每次5~30毫克;或哌替啶,每次50~100毫克。此外,关痛散、安依度、丁丙诺啡等药物也可以选用。
除上述药物外,对于晚期癌症患者,世界卫生组织和我国卫生部还推荐使用口服控释片美施康定、美菲康、路泰等止痛药物。
需要注意的问题
1、适时给予镇痛药物。一般认为,癌症疼痛患者应在临终前数周或生命的最后两个月才开始接受镇痛药物治疗。但实际上有很多癌症病人在更早时候便已出现间断或持续的顽固性疼痛,这种疼痛常使病人难以忍受。因此,新的研究观点认为,对于有疼痛的癌症病人,应果断地采取各种治疗措施,以使病人在精神上和肉体上都能减轻痛苦。疼痛会使病人的一般状况迅速恶化,免疫功能低下,假如不能及时消除,对癌症的治疗也十分不利。
2、对各期病人和各类疼痛应按止痛原则选药。患者出现不同程度的疼痛时,必须按照从非阿片类到弱阿片类再到强阿片类的原则选用镇痛药物。用药的剂量也应从小剂量开始,然后再根据疼痛控制情况逐渐加大剂量。切不可乱用药物,否则,到了后期镇痛药物就难以奏效了。
3、选择合适的给药途径。对于绝大部分癌痛病人来说,通过口服镇痛药便可获得良好的效果。一些晚期患者不能口服药物,则应选择舌下含服镇痛药,或者皮下注射和静脉注射镇痛药。
4、防止药物耐受性。因慢性疼痛长期使用镇痛药物的病人,会出现药物耐受性问题。同时,用药时间越长,所需要的药物剂量也越大,各种不良反应也会随之而来。防止或减少药物耐受性的方法有:尽可能综合应用辅助药物,以加强镇痛效果;交替应用不同类型的镇痛药物而不要单用一种药物;病人疼痛减轻后,逐渐调整药物剂量,用药的间隔时间也可适当延长;同时配合其他止痛方法进行治疗。
在癌痛治疗过程中,选择什么药物,用多大剂量、多长时间,很有讲究。所以,应在医生指导下选用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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