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孕是一种积极地干预措施,它可以预防大量的无保护的性行为或避孕失败引起的计划外的妊娠以及降低由此引起的产妇的死亡率及不安全流产引起的相关妇科疾病的发病率。在中国,有众多可行的避孕技术,但避孕在中国青少年的覆盖率却非常低。因此,即使没有计划怀孕,经常暴露在无保护的性行为或者避孕失败(避孕套破裂、漏服避孕药等)甚至性侵犯的发生,紧急避孕就迫切需要。紧急避孕药的合理使用被提倡用于无保护的性生活及非意愿的妊娠用于降低重复流产率。
正如其名,它仅仅用于紧急避孕状态,而非常规或重复使用。紧急避孕药仅仅在性交后最初的几天内有效,即在排卵前或精卵结合前有效。
紧急避孕药不会阻止已存在的妊娠或损害发育中的胚胎或引起流产。它能有效阻止85%的意外妊娠但不能作为常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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