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有正和反两个方面,人的心理活动也不例外,存在正常心理活动和异常心理活动,由此形成了心理正常的群体和心理异常的群体。
即使是心理异常的人,他们的心理活动也并不全是异常的。例如,他们的人格可能有某方面的缺陷并伴有思维障碍,但是,他们的感觉、知觉可能是正常的。
公元前400年,古希腊的医生希波克里特提出人的心理和性格差异与人的体液性质密切相关的观点,来解释人的异常心理和行为。
5世纪到16世纪,即欧洲的中世纪期间,心理异常现象完全被看作魔鬼附身,于是鞭打、火烧、禁闭、捆绑作为驱鬼的手段横架在患者身上。
如果一个人坚信他看到或听到了什么,而客观世界中,当时并不存在引起他这种感觉的刺激物,我们就可以认定,他的精神活动不正常了,它产生了幻听。
如果一个人的思维内容脱离现实,或思维逻辑背离客观事物的规定性,并坚信不移,我们就可以认定,他的精神活动不正常了,他产生了妄想。
如果一个人的心理冲突与实际处境不相符合,并且长期持续,无法自拔,我们就可以认定,他的精神活动不正常了,他产生了神经症性问题。
一个人遇到一件令人愉快的事,会产生愉快的情绪,手舞足蹈,欢快地向别人述说自己内心的体验。这样,我们就可以说他有正常的精神与行为。如果不是这样,用低沉的语调,向别人述说令人愉快的事,或者对痛苦的事,做出快乐的反应,我们就可以说他的心理过程失去了协调一致性,称为异常状态。
如果在没有明显外部原因的情况下,一个人的人格相对稳定性出现问题,我们也要怀疑这个人的心理活动出现了异常。这就是说,我们可以把人格的相对稳定性作为区分心理活动正常与异常的标准之一。例如一个用钱很仔细的人,突然挥金如土,或者一个待人接物很热情的人,突然变得很冷漠;如果我们在他的生活环境中找不到足以促使他发生改变的原因,那么,我们就可以说,他的精神活动已经偏离了正常轨道。
在长期的生活道路上,每个人都会形成自己独特的人格心理特征。这种人格心理特征一旦形成,便有相对的稳定性;在没有重大外界变革的情况下,一般是不易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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