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一度中国的剖宫产率高达60-70%,远远高于WHO规定的30%的比例。难道是中国人丧失了自然分娩的能力。当那么多的产妇哭着喊着不愿意自己尝试分娩或是半途放弃尝试,想着办法要求进行剖宫产的时候,可能多数人认为人生只能生这么一次,为什么要让自己去经历这么前途未卜的事情,一刀下去什么事情都会顺利的,甚至有人请了大师,算了良辰吉日,大半夜的剖宫产。如此十几年过去了,一大堆30-40岁的妇女肚子上留了美容的一道疤。但谁想到二孩开放了,人生就一次的分娩可以两次了,当一大堆外表美容了的疤的妇女,带着个有疤的子宫怀了2胎,问题接踵而来。
剖宫产瘢痕妊娠---依着一般的经验,怀了孕的妇女如果要这个孩子,可能到了要建档的时间才会到医院去做检查,这时往往已经3个月了。而谁知道这一胎的孩子竟然悄悄的种植到了子宫的疤痕处,剖宫产瘢痕妊娠的名词应运而生。长到疤里的孩子会把疤撑得很薄,会穿出子宫,引起子宫破裂;会长到子宫肌肉里,引起胎盘植入。种种的问题最终会导致孕期的高风险,导致呈几何数字增加的晚孕期凶险性前置胎盘胎盘植入的发生,产科将成为用血大户,严重威胁到孕产妇的生命安危。而这种情况是可以避免的。
剖宫产瘢痕妊娠的发生率虽说不高1/2000,但那时国外的统计数据,而对于我国如此高的剖宫产人群分母来说,这个比例一定只能更高。那么我们医生或备孕的妈妈有办法避免这件事情发生吗?答案是:不能。那么如何能尽可能的减少剖宫产瘢痕妊娠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呢?早期诊断是最关键的,怀孕5周可以明确孩子着床的位置。如果你是有剖宫产史的话,一定要提醒医生看看妊娠囊与疤痕的关系,可以经腹超声和经阴道超声联合进行,提高准确率。但凡妊娠囊位于疤痕的地方,你就不要冒险去怀下去了,因为到后期发展为凶险性前置胎盘的机会非常大。也就是说对于有剖宫产史的妇女来说应该早做超声明确是否为剖宫产瘢痕妊娠,如果发现尽早终止妊娠。
剖宫产瘢痕妊娠的终止也不同于普通的人流,因为人流术后的止血主要依靠子宫肌肉收缩,挤压子宫血管,闭塞血管。而剖宫产瘢痕部位的肌层变薄,收缩时压力不足,可能会出现人流术中的大出血,所以如果诊断是剖宫产瘢痕妊娠,人流手术一定要选择有血源,有止血措施(如子宫动脉栓塞),有经验的医院进行。目前北京的多数三甲医院和附属医院都具备治疗剖宫产瘢痕妊娠的人员和器械条件。也都有了丰富的临床经验,多种方法基本上都能成功的终止妊娠。
这里说的是早孕期的情况,也是指胎盘形成前的情况。更具体的就是在怀孕10周之前,我们医生和孕妇需要做的,在这个时期诊断和处理的成功率高,大出血和子宫破裂风险相对低,是比较理想的时机。
但是如果超过了这个时期才发现胎盘种植到了剖宫产的疤上,甚至出现了前置胎盘胎盘植入,那下一步应该如何取舍呢?
下一次我会接着说说这个问题。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