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别 体 力 状 态
0 活动能力完全正常,与起病前活动能力无任何差异。
1 能自由走动及从事轻体力活动,包括一般家务或办公室工作,但不能从事较重的体力活动。
2 能自由走动及生活自理,但已丧失工作能力,日间不少于一半时间可以起床活动。
3 生活仅能部分自理,日间一半以上时间卧床或坐轮椅
4 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
5 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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