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辅助化疗的适应证、方案选择和治疗时限
对于不可手术的局部晚期乳腺癌患者,接受新辅助化疗已成共识。但对于早期可手术、甚至可行保乳手术的患者,与会专家认同2006年国际专家组的推荐,即需要接受辅助化疗的早期乳腺癌患者,可考虑接受新辅助化疗。
目前包含蒽环类和紫杉类的方案已为业界广泛接受,国内多选择蒽环类+紫杉类的两药联合方案,病理完全缓解率(pCR)从以蒽环类为主方案的10%左右,提高到20%左右。
新辅助化疗应该在术前完成,不应少于6个化疗周期,除非出现疗效不佳、肿瘤进展的少见情况。
化疗后绝经的判定标准:强调动态监测性激素指标
关于化疗诱导的绝经判定标准,目前多参照美国《NCCN乳腺癌临床实践指南》推荐,即进行雌激素、促卵泡生成素(FSH)、黄体生成素(LH)检测判断,但对于检测的频度、持续时间、如何界定绝经未进行深入说明。
与会专家认为,除了双侧卵巢切除术、年龄超过60岁,其他情况下绝经状态均需进行性激素三项的检测来判定。
另外,因为一定比例的患者在应用AI的过程中,可出现卵巢功能的恢复,应结合动态监测性激素指标的变化来界定。
骨转移的诊断和疗效评价
晚期乳腺癌常伴有骨转移,与会专家认为,骨扫描可用作骨转移事件的筛查手段,核磁共振对脊柱骨的转移也有重要的诊断价值。临床确诊手段还需要X线照片、CT扫描。对于孤立、较少部位的骨扫描异常,骨转移诊断一定要谨慎,骨穿刺病理学活检应成为难确诊患者的重要推荐。
与会专家认为,X线照片、CT扫描可以通过成骨改变、溶骨破坏中的钙化评价疗效,应成为疗效评价的标准推荐。核磁共振在评价骨修复时也有一定价值。此外,骨扫描病变部位的增多也是肿瘤进展的重要依据。
复发转移乳腺癌局部治疗适时介入
与会专家认为,对于复发转移的乳腺癌患者,全身药物治疗固然非常重要,但绝不排斥局部治疗手段的适时介入。对于局部复发转移病灶,首先选择切除或者放疗并不合理,应考虑到乳腺癌有潜在的全身播散转移的特点,以此局部病灶作为解救治疗效果的评价指标,选择有效的全身解救治疗方案,从而尽可能杀灭潜在的肿瘤细胞,降低其他脏器的转移风险。在全身解救治疗充分,即局部复发转移病灶获得完全控制或全身肿瘤达到最大控制效果时,再去除局部残留病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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