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流产应在具备抢救条件,如急诊刮宫、给氧、输液、输血(如无输血条件的单位必须有就近转院条件)的区、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或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进行。实施药物流产单位及医务人员,必须依法获得专项执业许可,方可进行。
【适应证】
1、确诊为正常宫内妊娠、停经天数(从末次月经第1天算起)不超过49天、本人自愿要求使用药物终止妊娠的18~40岁健康妇女。
2、手术流产的高危对象:生殖道畸形(残角子宫例外)、严重骨盆畸形、子宫极度倾屈、宫颈发育不全或坚韧、疤痕子宫、产后哺乳期妊娠、多次人工流产等。
3、对手术流产有顾虑或恐惧心理者。
【禁忌证】
1、米非司酮禁忌证:肾上腺疾患、糖尿病等内分泌疾患、肝肾功能异常、妊娠期皮肤瘙痒史、血液疾患和血管栓塞病史、与甾体激素有关的肿瘤。
2、前列腺素禁忌证:心血管系统疾病、高血压、低血压、青光眼、胃肠功能紊乱、哮喘、癫痫等。
3、过敏体质。
4、带器妊娠。
5、异位妊娠或可疑异位妊娠。
6、贫血(血红蛋白低于95g/L)。
7、妊娠剧吐。
8、长期服用下列药物:利福平、异烟肼、抗癫痫药、抗抑郁药、西米替丁、前列腺素生物合成抑制药(阿司匹林、消炎痛等)、巴比妥类药物。
9、吸烟超过10支/天或酗酒。
10、对象居住地如远离医疗单位或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而不能及时随访者。
【操作方法及程序】
1、接纳程序:
1)医生应向用药对象讲清用药方法、流产效果(完全流产率约90%)和可能出现的副反应,如对象自愿选用药物流产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用药。
2)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确诊是否为宫内妊娠,注意子宫大小与停经天数是否相符。
3)实验室检查:查血常规、尿妊娠试验,必要时进行血hCG测定。取阴道分泌物查阴道清洁度、滴虫和念珠菌。
4)必须经B型超声检查证实为宫内妊娠方可药物流产,如胚囊的平均直径大于25mm,并有胚芽伴有胎心者不宜药物流产。经检查合格者,应予填写记录表,确定服药日期、随访日期,告之注意事项,发给月经卡,嘱对象记录阴道出血情况及不良反应。
2、用药方法:药物流产必须联合应用米非司酮和前列腺素类药物。
(1)米非司酮:服用方法有两种:顿服法和分次服法。每次服药前后各禁食1小时。
顿服法:用药第1天顿服米非司酮200mg,服药后36~48小时(第3天上午) 加用前列腺素。
分次服法:
1)用药第1天:晨空腹首剂服米非司酮50mg(2片),8~12小时并禁食2小时后再服25mg(1片)。
用药第2天:早晚各服米非司酮25mg(1片)。
用药第3天:早上7时左右空腹服米非司酮25mg(1片),1小时后在原就诊单位加用前列腺素。
2)或第2天和第1天同样服法。
(2) 前列腺素:于首次服米非司酮36~48小时(第3天上午)来原就诊单位,空腹口服米索前列醇600ug(阴道用药尚未注册故不宜置阴道),或卡前列甲酯栓(卡孕栓PG05)1mg 置阴道后穹窿。留院观察6小时。
3、用药后观察
(1)服用米非司酮后:注意阴道开始出血时间、出血量,如出血量多或有组织物排出,应及时来院就诊,必要时将组织物送病理检查。
(2)使用前列腺素类药物后留院观察期间:观察体温、血压、脉搏变化及恶心、呕吐、腹泻、头晕、腹痛、手心搔痒、药物过敏等副反应,警惕过敏性休克及喉头水肿等严重不良反应,副反应较重者应及时对症处理。密切注意出血和胚囊排出情况。胚囊排出后如有活动性出血,应急诊处理。胚囊排出后再观察1小时无多量出血方可离院,并嘱过2周左右来院随诊。6小时内胚囊未排出且无活动性出血者可离院,并预约在1周左右来院随诊。
(3) 对所有对象需告知离院后注意事项。
4、填写药物流产记录表。
【随访】
1、用药后1周随访:重点了解胚囊未排出者离院后阴道出血和胚囊排出情况。胚囊仍未排出者应做超声检查。确诊为继续妊娠或胚胎停止发育者,应作负压吸宫术。胚囊已排出且出血不多者,预约用药后2周来诊。
2、用药后2周随访:如胚囊排出后,至来诊时尚未止血、出血如月经样者,应作超声检查或hCG测定,诊断为不全流产者,应行清宫处理,刮宫组织物应送病理检查。如出血不多,根据临床情况,可继续观察。观察期间有活动性出血或持续性出血,需随时积极处理。
3、用药后6周随访:作流产效果评定和了解月经恢复情况。
【告知服药者注意事项】
1、服药必须按时,不能漏服,用药期内不可同时服用消炎痛、水杨酸、镇静剂及广谱抗菌素。
2、按期随访。
3、用药者在开始阴道出血后,大小便应使用专用便器或用一次性杯置于阴道口,
以便观察有无组织物排出。如有组织物排出,应及时送至原就诊单位检查。
4、如胚囊排出后3周仍有阴道流血应就诊。
5、如突然发生大量活动性阴道出血、持续腹痛或发热,均需及时急诊。
6、药物流产后,转经前应禁止性交,转经后应及时落实避孕措施。
7、药物流产过程中医护人员应随时注意鉴别异位妊娠、葡萄胎及绒毛膜上皮癌等
疾病,防止漏诊。
【药物流产评定标准】
1、完全流产:用药后胚囊自行完整排出,或未见胚囊完整排出,但经超声检查宫内无妊娠物,未经刮宫,出血自行停止,尿hCG转为阴性,子宫恢复正常大小。
2、不全流产:用药后胚囊自然排出,在随诊过程中因出血过多或时间过长而施行刮宫术者。刮出物经病理检查证实为绒毛组织或妊娠蜕膜组织者。
3、失败:至用药第8天未见胚囊排出,经B超证实胚胎继续发育或停止发育,最终采用负压吸引术终止妊娠者,均为药物流产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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