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我科收治了一批特殊的浙江下肢创面患者。说特殊是因为这是一批抗战时期发生的创面。他们的共同之处在于:其主诉均为日军飞机投掷炸弹后,皮肤起水泡后逐渐溃烂、或外伤后创面迁延不愈。这些患者发生创面时仅几岁或十几岁。经医生护士的精心治疗,患者都痊愈出院了。但围绕这些患者的讨论还在延续。
说到这些患者,就要提到中日之间的一桩公案。社会活动家王选曾代表中国受害者集体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起诉日本政府,要求就日军当年在中国使用细菌武器进行谢罪和赔偿。法院认定了日军在中国使用细菌武器并造成严重伤害的事实,但驳回了赔偿的要求。
回到这批患者,他们生活区域就是日军发动浙赣战役的区域。许多村民都回忆看到日本飞机扔炸弹后他们出现伤口。目前幸存的这些患者发病年龄都很小。因此,许多人认为他们的创面源于日军细菌武器。但在法律上却无法认定,此为遗憾!我们经慎重考虑,将这批患者称”浙江地区抗战时期遗留创面患者”。
收治这批患者的事情被媒体报道后,一些好心人给我们来信,建议我们将这些患者定义为”日军细菌战受害者”。在此我做一解释:1、作为中国人,永不原谅日本法西斯的灭绝人性罪行。2、作为医生和科学工作者,必须有严谨的态度。 要认定这些患者是细菌武器造成,一般可通过2个途径。在此简单介绍一下。1、通过证明患者创面、生活环境及日军使用生化武器的病原同源性。2、通过流行病学调查的方法证明当地下肢溃疡发病与日军投放细菌武器之间的相关性。然而因年代久远,这两个方案都无法实施。因此,我们依据现有资料无法证实这些患者就是细菌武器受害者。这是我们的遗憾,也是旧中国积贫积弱的遗憾。
在访问欧洲期间,我将这批患者的事情介绍给国外专家,他们都从没听说过此事,也十分震惊。为此,付小兵院士委托我将救治这批患者的案例介绍给西方,将发表在欧洲组织修复学会的新闻栏目。除了医疗救助外,这也是我们能够为这些患者所做的微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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