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药水和眼药膏对我们来说是再熟悉不过的了。然而,它们的使用却远非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在日常生活中,由于两者使用不当而酿成恶果的事儿时有耳闻。那么,该如何正确、合理使用眼药水和眼药膏呢?在使用时,首先要仔细阅读药物的使用说明,尤其应注意药物的适应症和禁忌症。然后,严格按照医生的嘱咐或使用说明合理应用。滴用眼药水和眼药膏需注意以下事项:
1、眼药水内包装如果是由生理盐水和药物粉剂(如利福平等)所组成的,应自行混合后使用,否则仅仅是滴生理盐水而已。
2、由于眼药水和眼药膏开瓶后直接暴露在空气中,滴用时难免与眼部接触造成污染,因此需将第一滴药水和药膏去除后方可滴入眼内。
3、急性炎症如伴有眼部大量分泌物时,应清除分泌物后使用眼药膏。
4、眼部炎症局部充血明显时,可先进行热敷,再滴用眼药,效果更佳。而对于某些过敏性角结膜炎则应采取冷敷或冰敷后点药,眼用药物冷藏后使用为宜。
5、滴眼药时,可轻拉下眼皮,暴露穹窿结膜后,将药水或药膏滴涂于结膜囊内,每次药水1―2滴,药膏布满结膜囊即可。点滴时,药瓶口应适当离开患眼,避免触及睫毛造成污染,使未感染眼因使用同一瓶眼药而发生感染。
6、未开封的药水药膏应置于冰箱内贮存或安放于避光阴凉处。对于已过有效期或药物颜色明显改变的眼药,千万不可盲目使用。眼药内的成份往往已发生改变,滴用后可引起炎症刺激或过敏反应。近年来,各类新药制剂层出不穷。在大量使用眼药的同时,医务人员也越来越多地注意到各类药物所带来的并发症。长期使用激素类眼药可造成激素性青光眼,眼压升高,视野损害,视神经萎缩,最终导致视力丧失。由于滥用该类药物造成终身遗憾的病例不胜枚举。病毒性或真菌性角膜炎早期,因激素类眼药使用不当,可诱使病情加重,角膜溃疡穿孔,眼球萎缩失明。另外,抗菌素和抗病毒眼药也不可长期使用,其恶果是药物毒性反应和干眼,角膜上皮脱落经久不愈,后患无穷。
临床上,患有各类青光眼的病人逐步增多,降眼压药已成常规眼药,尤其是噻吗心安等一类ß-受体阻滞剂使用更为普遍。使用这一类药时,应特别注意病人是否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心动过缓)和哮喘,盲目滴用,常可诱发上述病症,产生难以弥补的后果。对于含有氯霉素眼药的使用应谨慎,长期应用可抑制骨髓再生,特别是小儿长期滴用后,可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的发生。老年人和前房较浅者的眼病患者,应尽可能避免使用阿托品一类强效扩瞳药。其原因是由于这类药使用后可使瞳孔散大,堵塞房角,诱使闭角型青光眼发作,而且,此类眼压升高往往难以控制。小儿扩瞳验光使用阿托品时,一定要注意在滴药后按压内眼角数分钟,擦去过剩的溶液和眼膏,防止眼药由鼻粘膜吸收入血,引起脸部潮红、发热、口干、心跳加速等阿托品毒性反应。即便出现这些症状,也不必惊慌,可给小孩多喝水,使药物稀释,促进其从尿中排出,减轻毒性症状。我在此罗列上述例子并非危言耸听,而意在忠告读者重视眼药的正确使用。小小眼药水,关系你我他;要保眼无恙,合理使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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