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是困扰人类的一种常见心理疾患,而服用抗抑郁药则是抑郁症患者改善症状、提高生活质量的一种主要治疗方式。但是,随着2003年至2004年的一些研究认为,抗抑郁药有可能导致患者尤其是青少年患者出现更危险的自杀倾向后,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于2004年提出警告,并强制要求制药公司在某些抗抑郁药物包装上贴上醒目的黑色警告标签。2005年7月FDA又提出警告,称抗抑郁药也可能导致成年人较高的自杀危险,因此需要密切监控服药者。
那么,抗抑郁药真的会增加自杀危险,导致服药者自杀吗?这需要从服药者本身的疾病特征和抗抑郁药两方面进行分析。虽然同患抑郁症,但不同患者的临床表现可能不完全相同,除情绪低落外,有的患者可能还伴有明显的焦虑不安和激越症状,有的则表现明显的精神运动性抑制,表现少语、少动、少食,甚至不语、不动、不食;有的表现绝望感和自罪感明显,有的则表现生理功能障碍明显,表现食欲、性欲减退和睡眠障碍等。
有的患者伴有强烈的自杀意念并可能付诸行动,有的可能只有自杀意念但从无自杀行为,有的则从无自杀意念;老年人的抑郁则可能表现抑郁体验不明显,反而表现为以躯体不适为主的所谓“隐匿性抑郁”;青少年的抑郁则有可能表现以行为障碍和社会适应不良等为主要症状。从抗抑郁药的角度来看,大部分的抗抑郁药在治疗抑郁症时其起效时间需要2周左右,部分抗抑郁药尤其是SSRI类(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在治疗初期具有一定的“激活”作用,可能会导致患者出现焦虑、激越、失眠等症状。另外,抗抑郁药治疗首先消除的是病人的抑制症状和生理功能障碍,最后才改善病人的抑郁情绪。
在了解了抑郁症的疾病特征和抗抑郁药的特点之后,我们可以分析出抗抑郁药与自杀之间的关系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可能:
1、有些抑郁症病人自杀倾向非常明显,治疗前已出现过自杀行为,不论接受何种治疗,不论是否服用抗抑郁药,患者都会出现自杀行为。这种情况下发生的自杀行为与抗抑郁药显然没有太大的联系。
2、抗抑郁药一般从开始使用到起效需要2周左右的时间,在这2周的时间内,患者的病情可能仍在发展,服药前虽然没有自杀行为,但由于病情发展而出现了自杀行为,这难免给人造成抗抑郁药会导致自杀的假象,但实际上这种情况下的自杀与抗抑郁药也没有太大的关系。
3、部分抗抑郁药在治疗初期由于其“激活”作用而导致患者出现焦虑症状,而此时患者的抑郁症状还没有改善,药物的这种“激活”作用在某种程度上会“恶化”病情,增加自杀的风险。因为除抑郁情绪外,强烈的焦虑情绪也是导致自杀的一个重要原因。
4、由于抗抑郁药首先消除的是病人的抑制症状,最后才改善病人的抑郁情绪,在抑郁情绪没有消除,原有的自杀意念仍然存在,而抑制症状已完全解除时,病人此时更容易实施自杀行为。
5、自杀的原因很多,除情绪障碍外,其他因素如应激性生活事件也可以引起自杀,如果患者在服药期间由于其他原因出现自杀行为,表面上自杀与疾病或用药有关,但实际上不存在联系。
事实上,很多研究表明,SSRI类抗抑郁药的使用与自杀率的下降存在密切的联系。虽然不能完全排除抗抑郁药使用会增加自杀的风险,但可以肯定的是服用抗抑郁药的患者出现的自杀行为更多是与其本身的疾病特征有关。因此,在采用抗抑郁药治疗抑郁症时,应该首先充分了解患者的疾病特征,并评估其自杀风险,服药期间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尤其是在治疗初期和患者部分症状缓解时需要加强监护,防止出现自杀行为。建议患者应该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抗抑郁药系统治疗,避免自我给药和自行调整药物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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