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际诊断标准,这类儿童必须有注意涣散、冲动任性、活动过多三个特征。
1、注意涣散(至少具备下列3项)
⑴作事情往往有始无终。
⑵上课常常不听讲。
⑶注意力容易随境转移。
⑷很难集中思想做功课和从事其他需要长时间集中注意的事情。
⑸很难坚持做某以种游戏或玩耍。
2、冲动任性(至少具备下列一项)
⑴往往想到什么就作什么。
⑵过于频繁地从一种活动转移到另一种活动。
⑶不能有条不紊地做事情。
⑷需要他人予以督促照料。
⑸常在教室里突然大声叫喊。
⑹在游戏或集体活动中不能耐心地等待轮换。
3、活动过多(至少具备下列两项)
⑴ 坐立不安。
⑵经常奔跑。
⑶难于呆在教室座位上。
⑷躺在床上还常常扭动翻身。
⑸终日忙忙碌碌,没完没了。
⑹7岁以前开始出现多动现象。
⑺至少持续6个月以上。
上述的描述名词均有一定的医学意义,故在应用上述诊断标准一定要在专科医生的诊疗下才能行为,不是每个人都可照本宣科地对儿童作出是否“多动症”的诊断,而且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问题:
第一,在允许的活动场合,如下课、放学后,不管孩子的活动多么厉害,也无诊断意义;只有在不该活动的场合,如上课时,做作业时,而仍约束不住自己 ,始终动个不停,才有诊断意义。
第二,只有活动过度,而无注意力涣散,不能诊断为多动症。相反,若注意涣散明显,而无活动过度,才应考虑多动症的可能,因为有的儿童属于不拌多动的多动症。目前认为多动症最为常见和突出的症状是注意力集中困难,多动只是伴随症状,故又把"多动症"改称为"注意缺陷症"并分为二类:
①"注意缺陷拌多动";
②"注意缺陷不拌多动",后者也就是"不拌多动的多动症"。
所以,儿童是否患有多动症只有由临床专科医生根据检查作出诊断和制订具体的治疗方案。
儿童多动症的治疗新观点
目前大多数学者认为儿童多动症是儿童精神病方面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当前精神病学、心理学和教育学的一项综合性重大课题,如果多动症愈后不佳,到青少年和成年后仍会有人格障碍、反社会行为、冲动任性、人际关系不良等问题存在,目前仍主张儿童多动症一经确诊应给予适当的药物治疗。药物治疗是治疗多动症的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再与其他方法配合,如心理治疗,是可以收到更好的治疗效果,而且这种药物治疗可能要持续到成年早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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