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售的大多数化妆品适用于包括“敏感皮肤”在内的各种皮肤类型。在上市前均经过严格检验,以确定无过敏反应并且无致粉刺性。
所谓“敏感皮肤”,是指极少数人的皮肤对刺激物,变应原及其它环境因素易产生反应,是“皮肤过敏”的近义词,目前这一术语仅用于化妆品工业。导致敏感皮肤的原因很复杂,大体上可分为内因(遗传、饮食、应激)及外因(气候、污染、化学物质、去污剂)两大类。若极少数遗传性敏感皮肤的人在高敏状态下(如食用海鲜导致过敏基础上)使用化妆品则极易发生化妆品接触性皮炎和加重原有疾病。
究竟如何判断化妆品接触性皮炎?
1、刺激性接触性皮炎
有明确的化妆品接触史,且接触后较快出现皮炎改变;皮损局限于接触部位,界限清楚;在同样的条件下,一般较多接触者发病;有不同程度的丘疹、水肿、水疤、破溃后可有糜烂、渗液、结痂。自觉局部皮损瘙痒、灼热或疼痛。
2、变应性接触性皮炎
有明确使用或多次使用化妆品的历史,并有一定的潜伏期;在使用同一种化妆品的人群中,一般仅有少数人发病;原发部位局限于接触部位,但可向周围或远隔部位扩散;皮损形态多样,自觉瘙痒,可表现为皮炎,红斑鳞屑、头面部红肿、眼周发炎伴发结合膜炎、手掌及手指汗疤疹样以及接触性荨麻疹样表现;皮损常迁延不愈;斑贴试验常获阳性结果;排除其它非化妆品的接触因素所致病变(如接触油漆、橡胶等所致的接触性皮炎)。
使用化妆品亦会引起化妆品痤疮、化妆品光感性皮炎及化妆品皮肤色素异常,使用质量良好的化妆品而形成化妆品痤疮主要与选用化妆品不当有关,如油性皮肤的人选用油包水制剂(粉剂及凡士林成分较多)的化妆品可导致皮脂排泄障碍而形成黑头粉刺及炎症性丘疹,或继发感染形成脓疤。停用可疑化妆品及进行消炎、杀菌处理后易痊愈。
无论使用什么种类的化妆品在出现接触性皮炎后,首先应立即停止使用一切可疑化妆品,及时清除皮肤上残留的化妆品,及时到皮肤专科按皮炎―――湿疹的治疗原则对症处理,经积极处理,一般1―2周内可痊愈。若病因不能及时发现,同时又使用其它种类的化妆品,则可发生交叉过敏、多价过敏、皮炎易反复发作,或转化为慢性、迁延不愈。所以,在怀疑化妆品接触性皮炎发生时,应停止使用所有种类的化妆品,以利诊断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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