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经过规范治疗后病情可逐渐稳定,药物也可以逐渐减量。但因为种种因素下(如受凉、感染、妊娠、手术、劳累、精神打击、日光照射、停药等),疾病可能会发生反复,部分人由稳定期转为活动期。那么什么情况下我们应该考虑病情变化,也就是复发呢?我们可以从临床症状及实验室检查来判断。你们如果碰到下面的情况时,应该考虑疾病复查,及时就医:
1、原因不明的发热:即发热不能以一般感冒、呼吸道感染、泌尿系感染、胃肠道感染或其他原因等解释的;
2、新出现的皮疹,尤其是在指(趾)端出现的血管炎样皮疹;
3、口、鼻部新发的溃疡灶;
4、脱发;
5、再发关节肿痛;
6、出现其他原因不能解释的胸腔积液或心包积液;
7、浮肿,蛋白尿增多;
8、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或贫血加重;
9、出现神经系统症状:如头晕、头痛、呕吐、抽搐等;
10、检验ANA(抗核抗体)、抗双链DNA抗体滴度增高;
11、血沉增快;
12、补体下降,尤其是C3下降。
我们要求病人定期回院复诊及查血,目的就是为了及早发现病情的变化,及时作出疾病复发的判断,调整用药,避免耽误病情。补体及ANA、抗双链DNA抗体是判断系统性红斑狼疮活动的常用实验室指标,但也不能只要看到检验结果异常就肯定是狼疮复发,需要综合分析有没有其他原因,以免发生误判,使治疗方向发生偏斜,甚至出现重大事故。因此,在此提醒大家,在出现上述症状后及时就医,早期合理的治疗才能让病友们获得良好的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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