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有很多病友向我咨询关于系统性红斑狼疮女性患者怀孕的问题,有就诊的,也有网络上的。今天我就一些大家关心的内容作出简单解答。
1、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患者妊娠的选择时机:①病情稳定1年以上;②24小时尿蛋白小于0.5g以下;③每天服用糖皮质激素在10mg(泼尼松及相当剂量)以下;④没有口服除羟氯喹以外的免疫抑制剂。
2、SLE妊娠期病情监测时间:①妊娠前20周,每4-6周随访1次;20-28周,每2周随访1次;28周至分娩,每1周随访1次。
3、SLE妊娠期监测内容:①症状:皮疹,关节痛,脱发,口腔溃疡;②实验室检查:血尿常规,肝肾功能,血糖,dsDNA,补体,CRP。其中dsDNA升高,补体降低,CRP升高不仅预示SLE活动,还是预示胎儿发生早产的信号。③妊娠16-24周检查胎儿心脏彩超,同时配合监测胎儿心电图的PR间期,早期发现胎儿房室传导阻滞的心脏异常,26-32周时要每隔2周做1次胎儿心脏彩超来监测PR间隔变化。
4、妊娠期SLE活动的药物治疗:①疼痛:可以安全使用对乙酰氨基酚,NSAIDS只能在妊娠3-7个月之间使用。②激素:病情需要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则要选择不能通过胎盘和不含氟的激素治疗。③免疫抑制剂:羟氯喹(HCQ)和硫唑嘌呤(AZA)是可以用的,而环孢素、环磷酰胺、吗替麦考酚酯、甲氨蝶呤、来氟米特都是慎用的。
5、SLE妊娠合并APS(继发性抗磷脂抗体综合征)治疗:①ACA(抗心磷脂抗体)阳性而无血栓及流产、死胎史者,妊娠后服用小剂量阿司匹林治疗即可;②有血栓史妊娠前用华法林者,待妊娠后改为肝素治疗至分娩或剖宫产术前的8小时;③有高滴度ACA,有不良妊娠史和血栓史者,妊娠后可用小剂量阿司匹林联合肝素治疗至分娩或剖宫产术前的8小时。低分子肝素导致PLT减少的副作用小,而且每日只需一次注射,故国内外学者更推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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