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疾病的特点
精神病指的是大脑机能活动发生率乱,导致认识、情感、行为和意志等精神活动不同程度障碍的疾病的总称。致病因素有多方面:先天遗传、个性特征及体质因素、器质因素、社会性环境因素等。许多精神病人有妄想、幻觉、错觉、情感障碍、哭笑无常、自言自语、感到自己的言语思维、行为不由自己支配而由外力支配;客观现实中并不存在某种事物,病人却感知有;病态的、错误的判断和推理,因而是与事实不符合的错误的想法,但患者却坚信不移,不能以亲身体验与经历加以纠正,淡漠、不关心周围的一切等。行为怪异。意志减退,绝大多数病人缺乏自知力,不承认自己有病,不主动寻求医生的帮助。
二、常见的精神病
常见的精神病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性精神病、更年期精神病、偏执性精神病及各种器质性病变伴发的精神病等。患者及家属应和精神科医生积极配合,及早到医院治疗。
在日常生活中,也有些人常将精神病与神经症混为一谈,其实二者也是不同的。人们常说的精神病多指重性精神病,神经症是一组轻度精神障碍。
三、精神病的治疗
精神病必须坚持精神药物治疗为主,辅以心理治疗。药物包括:抗精神病药物(如氟哌啶醇、甲硫哒嗪、氯丙嗪、维思通、奋乃静、舒必利、氯氮平、阿立哌唑、启维等);抗抑郁药(百忧解、赛乐特、吗氯贝胺、马普替林、丙咪嗪、氯丙咪嗪、阿米替林、多虑平等);抗躁狂药(碳酸锂、卡马西平)抗焦虑药(安定、氯硝安定、阿普唑仑等)。
四、精神病的复发
所谓复发,是指精神病达到临床治愈并能适应社会生活一段时间后,原病所特有的精神症状又重新出现。究其复发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诸如社会心理因素,生物学因素等,但自行停药或药量减量太快是精神病复发的最重要原因,故应值得重视。
据临床资料统计,停药的形式,大概有以下几种情况:不少病人刚出院时常能遵医嘱坚持服药,家属也能认真督促病人按时服药,此时病人的精神状态能够保持正常,大约经3―6个月左右,有的病人自以为病已痊愈,便不愿再服药,部分家属也以为精神病与其他病一样,只要病好了就不必再勉强病人继续服药。像这样的停药约占全部停药原因的一大半。也有的家庭或病人总担心长期服药会危害身体健康,生怕药物会影响大脑、心脏或肝脏等重要器官的功能而自动停药;还有的病人因服药后出现某些副作用,如面部表情呆板、肢体僵硬、动作迟钝等,以为这样下去,病人会越活越呆,生怕以后会成了傻子而停药;只有极少数病人是由于经济困难或当地购买不到药物才被迫中断治疗的。
五、精神病复发的一些先兆
怎样才能发现病人的精神病是否复发了呢?一般说来,在精神病复发之前常出现一些先兆症状,如病人突然声称自己从未得过精神病,以种种原因拒绝服药;或彻夜难眠,精神萎靡,身体消瘦,不思饮食;或兴奋话多,吵闹不止,到处乱跑,惹事生非;或孤僻少语,离群,发呆,反应迟钝,生活懒散;或情绪急躁,好发脾气,敏感多凝,纠缠不休;或以前发病时的幻觉、妄想等症状又重新再现,比如看不到人影听到声音,或认为周围的人又在有意“暗示”、“刺激”他,有人在“跟踪”、“暗害”他等等。
一旦出现上述征象,只要家属及时觉察,尽快到精神病医院门诊咨询或带病人复查,在医师指导下服药或加大药量,常可控制症状,只有极少数病人需再次住院治疗。值得警惕的是精神病人多在春、夏季发病。因此,春、夏季节,家属应对病人加强观察,坚持药物维持治疗,以减少精神病复发。
六、预防精神病复发
首先想要预防精神病,就要搞清楚患者复发的原因是什么?研究证明,精神病的复发除疾病本身的客观因素如病前性格缺陷、家族遗传史外,能否有规律地坚持药物维持治疗和家庭环境治疗,是影响病情复发的重要因素。因此,即使是治疗效果有明显改善后仍然要进行药物的维持治疗,用量的确定要由医生来决定,不可擅自停药或调整药量。家属虽然长期承担着对病人基本生活的照料任务,却往往不知道如何照料病人,如何对待病人的异常言行和如何提供良好的家庭治疗环境。
对精神病患者的家属来说,照顾好患者也是一种很细心很慎重很慎重的负担,但是也不能疏忽,患者他们常常表现出焦虑、内疚、烦恼和沮丧等情绪反应,不能正确对待病人的异常行为。有的是过分地关注和保护病人,减少了病人与社会的接触,使病人复发率大大增加。研究说明,与配偶共同生活的病人,复发率较低,而离婚和独身者复发率较高。被朋友、邻居和家庭歧视,工作机会减少,会使病人病情加重。预防精神病复发防病情复发,家庭环境与帮助是很重要的。家属必须督促病人坚持服药维持治疗,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及早治疗,定时去医院复诊。此外,还必须对病人家属进行有关疾病知识和康复知识的辅导和教育。另外家属要多与患者进行沟通交流,给予患者关心。患者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积极参加一些有益身心的活动。
七、精神病复发的合理治疗
用药时,除了考虑用药的疗效外,更要考虑用药的安全性。
1、原则上能单一用药的就单一用药,将一种药用足剂量,用足疗程,如果效果不好,再换另一种药。使用原来有效的抗精神病药物,几种药用过之后,如果仍不见效再考虑合并用药。这种用药方式的优点在于,医生时刻掌握着治疗的主动权。由于影响因素单一,加大药物剂量时就比较有把握,并可以有针对性地观察药物副作用,根据情况及时调整药物的品种和剂量。这种用药方式也有利于判断此患者对何种药物敏感,根据疾病诊断的具体情况,有的放矢地进行治疗,从长远来看,对何种药物不敏感,以便病情痊愈之后有的放矢地维持治疗。有条件使用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的,就使用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这样可以降低患者使用药物所引起的副作用,提高患者的依从性,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2、缓慢加减药量:血液中的药物浓度突然增加或减少,会给患者带来严重的副作用。对于首次发作的患者,加药更要慎重,对于反复发作、长期用药的患者,加减药的速度可以酌情加快。
3、年龄因素:儿童或老年人对药物的反应比较敏感,一般应减半服用。
4、系统用药:要把每一种药物用足剂量、用足疗程,不要频繁换药。每一种抗精神病药的治疗剂量都有一个范围,例如氯丙嗪的治疗量一般是300-600毫克/天。低于此剂量,治疗的效果不充分,高于此剂量不仅疗效甚微,还会给患者增添更大的副作用。所谓“足剂量”,就是要将药物加到治疗量的上限,如果疗效仍不满意,才可以换用其它药物。也就是说,氯丙嗪不能只用到300毫克/天,发现疗效不好就换药。当然,如果氯丙嗪用到300毫克/天病情就治愈了,也就没有必要再加到600毫克/天了。每种抗精神病药的疗程是6-8周。所谓“足疗程”,是指一种药物必须用足6-8周,才能宣布此药对该患者无效。如果只用两周,见到病情无改善,就匆忙换药,这是很不明智的。频繁换药不仅对病情不利,还会带来严重的副作用。影响患者对用药的依从性。
5、躯体情况和脑器质疾病的情况:不同的药物对心、肝、肾等主要脏器的影响是不一样的。如果患者以前或者正在患有某种躯体疾病,应注意选择药物的品种和剂量。对有脑器质疾病的患者,同样应注意选择药物的品种和剂量,对躯体疾病和脑器质疾病本身也要做到恰当的治疗。
只要能够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制定出治疗方案,合理治疗,定能使病人的病情得到康复,更好地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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