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眼病的筛查分为分为初筛和复筛,初筛出生后2-7天,复筛,在出生后42天以及3个月、6个月。 采取完整的运作方式,筛查前向家长进行宣教,使家长认识到眼病在新生儿中的发病情况以及对小儿造成的不利影响,早期发现、早期诊断以及早期干预是最大程度减轻这些不良影响的必要手段。发放新生儿眼病的复筛和补筛通知单,做好病情解释工作。宣教工作是否详细易懂对于筛查率有直接影响。对于高危儿,特别是体重小于1500g,孕周小于32周的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的高危儿,要建立登记随访制度,未按时复查者,要及时电话通知,以免错过最佳时机,酿成终身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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