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孕检时一直被告知一切正常,吴女士在医院生下了一名男婴,但他的诞生并没有为家人带欢声笑语,因为孩子出生就发现缺少六根手指。撕心裂肺的痛哭和令人窒息的压抑后,吴女士家人把矛头指向医院,认为医院没有及时发现孩子的畸形,给家人带来莫大的痛苦,要求医院负责患儿的治疗或赔偿。
目前,要检验胎儿是否存在畸形或病变,B超是最直观、快捷、安全的方法。在大多数人的眼里,只要B超检查没有发现问题,那么就理所当然地应该生出一个健康的宝宝。然而,定期做B超检查仍生出畸形儿的例子并非个案,是医生没有及时发现问题吗?
孕期B超主要的作用,一是了解宝宝及其附属物在子宫内的状况,比如宝宝的大小是否和孕周相符,羊水、胎盘、胎位情况如何……,二是在合适的时机里观察宝宝是否存在明显的畸形,以便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新生儿缺陷率。
有些妈妈总会一再问医生:“宝宝正常吗?”说实话,这是一个让医生很头疼的问题。
首先,正常这个词本身包含的意思就很丰富,除了结构上的正常,也包括功能上的正常,通过B超检查,医生能看见胎儿有眼睛,但是并不能明确眼睛是否漂亮,视力是否正常。打个比方,就是一个外观正常的小孩在面前,他只是安静地待着,谁都不能判断他的视力、听力是否正常,更不要说隔着妈妈的肚子了。
其次,B超检查只能检查除胎儿60%~80%的先天异常。B超检查受胎儿位置、羊水多少、母体胖瘦,甚至医生经验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再加上检查不是持续性的,所以有些畸形不一定能准确发现。比如,做检查时胎儿始终面向母亲,背对探头,医生就没有办法看到胎儿的面部;胎儿拳头紧握,医生就看不到胎儿的手掌状况。胎儿在不断地成长变化,即便在早期检查中无异常的器官也并不能保证出生后一定正常。所以,B超只是侦察而不是预测,不能对它寄予百分之百的希望。
按照国家卫生部的要求,只有以下6种严重的畸形是B超必须检查出来:一是无脑儿,二是致死性软骨发育不全,三是胸腹壁缺损内脏外翻,四是单腔心,五是开放性脊柱裂,六是脑膨出。换言之,只要生下来的孩子不属于以上6种畸形,医院都可以免责。
因此准妈妈们都希望得到医生一句肯定的保证时,医生常常只能这样回答:就面前来说,在可观察范围内,并没有发现明显的结构异常。意思就是这只是现在检查的结果,并不能预知或保证下一刻胎儿的状况不发生变化,而且也只针对现在能看到的部分,因为胎儿体位等因素没有看到的部分也无法保证。除了语言交流,有的语言还会在B超报关单最下面添加这样一段文字:多数情况下,胎儿耳朵、眼睛内容物、手指、足趾及软组织异常不适应显示。
美国妇产科医师协会曾经发出警告:不管使用哪一种方法,亦不管妊娠在哪一个阶段,即使让最有名的专家进行彻底的检查,期望将所有的胎儿畸形检测出来都是不现实和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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