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ICU现场抢救有主治医师以上高年资医师负责指挥,要求同时有2位医师和3位护士组成抢救单元,采用明确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的组织方法。抢救病人实施首应负责制,最先发现和到达的医护人员必须立即负责抢救,并通知其他人员立即到场参加抢救,基本分工包括:专人负责神志判断和呼吸管理,专人负责胸外心脏按压和循环支持,专人护士负责静脉通道通畅和药品输入,专人护士负责配药和记录,一名护士作为机动人员。
二、 基础生命支持(BLS)
(一)评估:1.主要依据:意识突然丧失,大动脉搏动消失。
2、其他依据:心音消失,血压测不到,叹息样呼吸,瞳孔散大,面色苍白或紫绀,伤口不流血。
(二)基本生命支持:(2010版规定:ABC改成CAB)
1、发现或接收需要心肺脑复苏的病人时,抢救单元成员立即到位。
2、开放气道:A.病人去枕平卧,置于硬板床上或背部垫心脏按摩板
清除气道分泌物
B.托颌法或仰头-抬颏法打开气道
C.立即气管插管建立有效呼吸通道。
3、人工呼吸:简易呼吸气囊或呼吸机通气,根据具体病情给予适当通气量。
人工循环:胸外心脏按压
按压频率:80-100次/分(2010版规定:大于100次/分)
按压深度:成人4-5cm,5-13岁儿童3cm(2010版规定:成人大于5cm,婴幼儿,儿童大于1/3胸廓前后径)
按压与人工呼吸比例:30:2.同时建立有效的静脉通路:包括中心静脉和周围静脉,必要时建立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测。
(三)进一步生命支持:
1、进一步纠正机体缺氧状况,调整机械通气相关模式和参数。
2、根据心电监护等具体情况决定电击除颤或电复律。
3、密切监测病人生命指征,合理使用各种抢救药品,如肾上腺素、阿托品、利多卡因、碳酸氢钠等等。
4、积极寻找并去除诱发病情加重的因素,努力维持机体内环境稳定。
5、尽快纠正脑缺氧,脑部给予亚低温保护,尽可能保持体温正常,酌情使用脱水利尿剂、糖皮质激素、脑细胞代谢促进剂等。
(四)效果评价:
1、有效:摸到大动脉搏动,出现自主呼吸,意识逐渐恢复。
2、无效:大动脉搏动消失,瞳孔散大,无自主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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