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间,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患者发生流产、早产、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先兆子痫等产科并发症的风险明显高于正常女性。SLE患者怀孕后,需要内科和妇产科医生共同随访诊治。
妊娠期间如病情活动,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妊娠。对合并妊娠的狼疮女性病人要对有症状和无症状的病人进行疾病活动监测和治疗活动疾病。母亲至少应该每三月评估一次疾病活动情况,如果病情活动应该更频繁。
监测项目包括体格检查,包括血压、肾功能、尿液分析、血肌酐浓度、24小时尿蛋白定量、全血细胞记数、抗ds-DNA抗体滴度、补体C4/C3水平,以及盆腔超声监测胎儿生长,抗Ro/SSA抗体、抗La/SSB抗体和抗磷脂抗体(在妊娠出现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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