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 患者女,35岁,平时身体健康。此次病情:怀孕三个月,原发性高血压,下压110-130,一般是120左右,上压160-180,一般是160多。 当地医院开出药方:苯硝地平控释片(拜新同)。服用两次后,均呕吐、头晕。血压下降不明显。请问能否找您看病?您能否给一些建议?
南京市第二医院老年病科滕长青:妇女在妊娠期为了适应胎儿发育的需要,体内各系统发生一系列适应性变化,这些变化使妇女在孕期抵抗力下降,易出现许多并发症。而孕妇体内的胎儿处于发育过程的不同阶段,各器官功能不完善,如果用药不当,对胎儿有致死、致畸、致发育不良等影响。
药物对胎儿的影响与胎龄有密切的关系,受精后2周内(着床前后)药物对胚胎的影响是全或无的,也就是说此时胚胎如果受到了药物影响可发生死亡导致流产,如果胚胎继续发育证明药物对胚胎没有产生不良影响。受精后3―8周为胚胎器官分化发育阶段,细胞定向发育,胎盘循环已形成,药物可进入胎体,受有害药物作用,极易发生形态异常,称为致畸高度易感期。9-40周是胎儿生长、发育、器官功能完善的阶段,只有神经系统、生殖系统、牙齿仍在继续分化,尤其是神经系统的分化、发育的高峰期,有害药物易使胎儿宫内发育迟缓,神经系统受损。
除胎龄外,药物对胎儿的影响与药物的性质、剂量、疗程的长短有关,药物几乎都能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只是程度与速度不同,分子量小、脂溶性高、解离度低、血浆蛋白结合率低的易通过胎盘,剂量大、疗程长对胎儿影响增大。所以生育年龄的妇女,应注意自己的末次月经,无论在医院的哪个科就诊一定要向医生讲明自己的末次月经,有慢性疾病应治疗后怀孕。在孕期一旦患病,一定要去正规的综合或专科医院就诊,在医生的指导下正确用药。
按照你目前的状况,应该严格根据心血管医生要求降低血压,如果血压下降不明显,不仅要及时调整或增加降压药物,还必须建议终止妊娠,血压控制良好后再怀孕,不然会有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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