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应证
(1)一侧颈内动脉系统的TIA反复发作。其症状包括眼和脑部症状两方面,其中尤以脑部症状,如:一过性偏瘫,失语等为重要。在首次TIA发作后90天内,同侧卒中的发生率高达20、1%,而且其中近一半的卒中发生在TIA发作后的1周内。可见,TIA应被视为卒中即将发生的紧急信号,尽管其发作短暂而轻微,但仍应给予高度重视。
(2)动脉狭窄大于70%,也有作者认为狭窄大于50%即有外科意义。当脑血管造影所见的血管狭窄大于70%时,其管腔的狭窄已经达到90%左右,脑血流量有明显下降,对这类病人行CE的效果更好。
(3)发现狭窄部位有溃疡斑块者,其血流动力学改变更为明显,血栓形成和栓塞的可能性高,这类病人即使狭窄未达到70%,也有手术干预的必要,但此时术中术后的栓塞危像性增加。
(4)对于神经功能废损轻微的完全性卒中病人,或者有慢性缺血症状而血管造影显示侧支循环不良者,如果没有大面积梗死或出血性梗死存在,CE可以防止再次卒中,并可能改善现有症状。
(5)部分病人可表现为颈部血管杂音。一般认为,当颈动脉狭窄达到50%以上时,就可以出现杂音。而狭窄大于85%时,杂音可自行消失或降低,应视为高度狭窄的信号。这类病人在5至8年内,卒中发生率在15%左右,而且危险性随年龄增加而增加:Wolf等对171例无症状性颈部杂音病人追踪8年,发现完全性卒中的发生率在44-54岁者为3、5%,而在65-79岁者为7%。但不能仅仅以颈部杂音作为手术指征,在排除了甲状腺,主动脉瓣等其他来源的杂音之后,应根据狭窄的程度,部位,有无缺血症状等方面作综合判断。
(6)对于大部分无症状性狭窄的病人,宜进行积极内科防治,包括对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等的控制和抗血小板治疗。但对于其中狭窄大于80%的病人,内科防治的效果已经有限,若能将围手术期的卒中和死亡率控制在3%左右,则可以考虑行CE
(7) 据多因素分析结果显示,以下因素的存在会大大增加缺血性卒中发生的危险。包括:年龄75岁以上;男性;有TIA或卒中病史;间歇性跛行病史;80%-94%的高度狭窄且缺乏侧支循环,有高血压,糖尿病,肥胖等病理基础。对于一个颈动脉高度狭窄的病人,当有上述2个因素存在时,其3年内同侧卒中发生率为1、8%,有3个因素存在时,发生率为12、8%,有3个以上的危险因素存在时,卒中风险高达24、2%。随着危险因素的增加,手术指征也越来越强,即使是狭窄小于70%的中度狭窄病人,如果有多个危险因素存在时也应考虑接受CE。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危险因素中有一些又同时是造成围手术期卒中和死亡的危险因素,有2个以上这样的因素存在时,尽管病人手术指征更强,但手术风险也可增加一倍。
2、不适于CE的情况
(1)梗塞后急性期作CE,由于梗塞同侧血流量显着增加,有加重水肿和造成出血性梗塞的危险。
(2)患有严重的全身器质性疾病,不能耐受麻醉或手术。或者患有恶性肿瘤,预期寿命不足5年,也不适合接受CE
(3)已经发生完全性卒中的病人,存在持久而严重的神经功能废损者,CE术后血管尤其是脑内小血管的再通畅率低,也不能有效改善神经功能。
(4)CE无法用于手术无法达到的颅内段血管狭窄,即乳突尖-下颌角以上的病变。狭窄或闭塞病变常见于颈总动脉分叉部,尤其多见于颈内动脉的起始段,这些部位完全可以经颈部手术达到,真正无法达到的病变只占6%-10%。Hass等统计了3718例经血管造影证实有脑血管闭塞的病人,有6、6%的病人仅有颈部手术无法达到的病变,另有33、3%的病人即有可以达到的也有不能达到的病变。
(5)有些病人仅仅有一过性的眼部症状,如:暂时性偏盲,黑等,这类病人与有半球性TIA发作者相比,其卒中风险只有后者的一半,作CE的意义小得多。
(6)在血管极其严重狭窄的病人,作血管造影时,仅可见造影剂呈一条细线,这种情况被成为细线征(slim sign)或者接近闭塞状态(near occlision),同时伴有侧支循环重建的征象。这类病人的侧支循环往往已经建立得非常充分,足以使他们免于发生完全性卒中,虽然手术风险并不比一般病人高,但仅作内科治疗时,其卒中风险也很低,不必行CE。我们应该注意到,侧支循环的形成对于卒中的发生有很大影响,当动脉严重狭窄病人的侧支循环存在时,2年的同侧卒中风险为11、3%,若没有建立侧支循环,则卒中风险增加到27、8%。而严重狭窄的病人中,有一半以上都有来自于前,后交通动脉或眼动脉返流的侧支循环形成,接近闭塞状态病人的侧支形成更为充分,在选择手术病人时应给予重视。
3、多发性病变的处理
(1)双侧颈动脉均存在狭窄时,首先应判断是哪一侧的狭窄引起了半球性的TIA发作,即使狭窄程度比对侧小,也应该先作症状侧CE。在双侧狭窄的情况下,围手术期卒中和死亡率比一般情况略高,达到6、1%,但如若不作处理,症状侧两年内的卒中风险高达69、4%,故而行CE预防卒中仍是恰当的。
(2)双侧颈动脉狭窄,无法判断是哪一侧引起的TIA,则应该先处理狭窄程度较重的一侧。一方面术后可以更大程度改善脑血流,另一方面在术中暂时断流血管时,由于对侧狭窄较轻,可以更多地保证脑血流量,提高手术安全性。
(3)当一侧颈动脉狭窄,而对侧闭塞时,只可考虑行狭窄侧CE。此时的围手术期风险大大增加,达15%,尽管手术对卒中的预防效果是肯定的,但如此高的卒中和死亡率需要引起充分重视和高度的谨慎。
(4)在同一侧动脉上,同时存在两处狭窄时,如果两处病变均为于手术可达到范围内,则应先处理近端病变,若两处病变分别位于颅内和颅外,这种情况成为“纵列性病变”(tandem lesion),常见颈内动脉起始部和虹吸部的狭窄并存。传统观点认为这种情况下行CE的价值不大,但最近研究发现:在颅内段狭窄存在的情况下,手术风险并不明显增加,而单纯内科治疗的卒中危险却高于一般情况,且随着颅外段动脉狭窄程度增加而增加。反之,颅外段狭窄越重,CE术后3年的卒中危险降低程度越大。对于狭窄50-69%的病人,CE的3年需要治疗人数(number needed to treat NNT)为12,即为了防止1例卒中,需要对12个病人行CE,狭窄70-84%者,NNT为5,狭窄85%以上者,NNT仅有3,而在没有颅内段的纵列病变存在时,相应病人的NNT分别是:26,7,6。从以上比较可以看出,有纵列性病变的病人反而可以从CE中获得更多的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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