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原论方法模式是16世纪以来在欧洲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首先出现在自然科学领域,有力地推动了近代科学技术革命。还原论的思想基础是欧洲传统的原子论。其代表人物有留基伯、德谟克利物、伊壁鸠鲁等。还原论的观点和方法是由原子论的思想转化发展而成的,是原子论的方法化,有些学者把还原论称为原子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还原论把整体理解为由各部分组合而成,因而可以分解为部分研究,从部分来解释整体;把高层次现象理解为由低层次现象整合而成的,因而可以降解为低层次来研究,从低层次来解释高层次;认为事物或现象的本原是最小的不可再分的物质颗粒“原子”(或其化身“物质成分”等),因而把事物或现象“还”到其“本原”,就可以揭示其本质,阐明其根源。
笛卡尔(1596~1650)在其名著《方法论》一书中,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还原方法的基本原则:“把我所考察的每一个难题,都尽可能地分成细小的部分,直到可以而且适于加以圆满解决的程度为止。”牛顿(1642~1727)按其力学原理,把世界理解为一部由最小的原子一层一层地组装起来的机器,提出了对这部机器进行“分解~还原的方法原则:“在自然科学里,应该像在数学里一样,在研究困难的事物时,总是应当先用分析的方法,然后才用综合的方法。……用这样的分析方法,我们就可以以复合物论证到它们的成分,以运动到产生运动的力,一般地说,从结果到原因,以特殊原因到普遍原因,一直论证到最普遍的原因为止。
以笛卡尔和牛顿为代表的科学家们提出的“分解― 还原”方法的基本原理,贯彻到科学研究活动中,科学家们逐步地将其具体化为各种操作方法,其中有代表性的有:分解还原,科学实验,定量分析方法以及逻辑法则。这样,以还原论的基本原理为核心,以笛卡尔和牛顿等提出的方法原则为纲领,加上这些操作性方法的发展和应用,逐步形成还原论方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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