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年性变应性鼻炎
1、记分条件:
①常年性发病,具有打喷嚏(每次连续3个以上)、流清涕和鼻粘膜肿胀三个主要临床表现,一年内发病日数累计超过6个月,一日内发病时间累计超过0、5小时;
②病程至少一年。
2、记分标准:
有明确吸入物致敏原线索,有个人和/或家族过敏性疾病史,发作期有典型的症状和体征,各记1分,共3分。变应原皮肤试验阳性反应,至少有一种为(++)或(++)以上;特异性IgE抗体检测阳性或变应原鼻激发试验阳性,且与皮肤试验及病史符合,各得2分,共4分。鼻分泌物涂片检查嗜酸粒细胞阳性和/或鼻粘膜刮片肥大细胞(嗜碱粒细胞)阳性得1分。得分6——8分诊断为常年性变应性鼻炎,3——5分为可疑变应性鼻炎,0——2分可能为非变应性鼻炎。
二、花粉症
1、季节性发病,每年发病季节基本一致,且与致敏花粉传粉期相符合;至少两年在同一季节发病。
2、发作期有典型的临床症状和体征。
3、发作期鼻分泌物(和/或结膜刮片)嗜酸粒细胞阳性,或鼻粘膜刮片肥大细胞(嗜碱粒细胞)阳性。
4、花粉变应原皮肤试验呈阳性反应,至少一种为(++)或(++)以上,或变应原鼻激发试验阳性、眼结膜试验阳性。
附表 症状分级记分标准
分级记分
喷嚏(一次连续个数)流涕(每日擤鼻次数)鼻堵鼻痒
1分3——9
≤4偶有间断
2分10——14
5——9介于两者之间蚁行感,但可忍受
3分≥16
≥10几乎全天用口呼吸蚁行感,难忍
中华医学会耳鼻咽喉科学分会关于变应性鼻炎的疗效评定标准
1、为了准确地、客观地评定疗效,应进行:症状分级(附表)和体征分级。体征分级:
下鼻甲与鼻底、鼻中隔紧靠,见不到中鼻甲,或中鼻甲粘膜息肉样变、息肉形成,记录为3分;
下鼻甲与鼻中隔(或鼻底)紧靠,下鼻甲与鼻底(或鼻中隔)之间尚有小缝隙,记录为2分;下鼻甲轻度肿胀,鼻中隔、中鼻甲尚可见,记录为1分。
2、临床研究和总结资料时应设对照组。
3、根据治疗前后症状和体征记分的总合,改善的百分率按下列公式评定常年性变应性鼻炎的疗效:治疗前总分——治疗后总分/治疗前总分×100%
≥51%为显效,50%——21%为有效,≤2%为无效。
4、前瞻性研究时花粉症治疗前后症状和体征记分应与当地、当年空气中飘散的花粉数量和种类相比较。疗效评定分为近期(脱敏治疗除外)和远期疗效,近期疗效在治疗结束时评定,远期疗效至少在治疗结束后一年评定。减敏治疗疗效在持续治疗两年后评定(不含快速减敏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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