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B超检查几次为好?
目前产前超声检查的常规中,多建议孕期进行三次产前超声筛查,分别为早孕期(妊娠10~14周)、中孕期(妊娠20~26周)、晚孕期(妊娠32~36周)。孕早期的筛查主要是确定宫内孕、多胎妊娠、评估孕周和颈后透明层厚度(NT)测定,并进行无脑儿、脊柱裂、单腔心等严重畸形的产前诊断。孕中期是进行胎儿畸形检查的最佳时机,需要对胎儿各脏器进行系统的标准切面检查,可发现包括头颈部、心肺、消化系统、泌尿生殖系统和四肢等胎儿各部位畸形。孕晚期需再进行超声检查,在监测胎儿宫内发育、判断胎儿成熟度的同时,还可以发现在妊娠较晚阶段才出现的异常,例如多囊肾、消化道狭窄等疾病。总之,随着超声技术的发展,超声质量和检查水平的提高,使大约80%的胎儿畸形在产前被诊断,为进一步降低残疾儿的出生、优生优育和进一步的胎儿治疗提供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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