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桃体该切除是一个古老的手术,但伴随这个古老的手术还有一个似乎永远没有结论的争论:什么情况下扁桃体该切除?
公元30年,罗马贵族Annus Cornelius Census写了一部医学百科全书《De Re Nedicina))(拉丁文),这部于1478年以后在佛罗伦萨广为印刷的书籍,现在仍然是研究西方医学史的经典。而据这本医学经典可见,在Census所处的时代,扁桃体切除术已经是一种常见的手术。当然这时的扁桃体切除其实还是一种部分切除术。到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人们注意到残余的扁桃体组织又会生长,感染症状难以消退,因而开始将整个扁桃体及其包膜全部切除,这基本就是现代扁桃体切除手术。
而随着现代免疫学的发展,发现扁桃体是有一定免疫功能的,手术切除了扁桃体可能会对机体抵抗力造成影响,所以一段时间内,扁桃体切除术的数量又明显减少了,其实质还是那个争论:面对具体病例时是否应该行扁桃体切除术。
现代扁桃体切除术是有明确适应症的:
1、急性扁桃体炎反复发作,或者曾引起咽旁、扁周脓肿;
2、扁桃体过度肥大,妨碍吞咽、呼吸及发音等;
3、下颌角淋巴结肿大原因不明;3、白喉带菌保守治疗无效(现在已经很少了);
4、扁桃体肿瘤或角化症;
5、茎突截短术的前驱手术;
6、慢性鼻-鼻窦炎怀疑扁桃体炎引起;
7、“病灶性扁桃体”。
但对于大多数人的认识来说,目前扁桃体切除术适应症,主要还是局限于扁桃体反复炎症、过度肥大等扁桃体基本病变,其实随着临床实践经验的积累和科学研究的新发现的进展,扁桃体病变导致的问题远非只限于局部自身,还可引起诸多全身性病变,或者与这些全身疾病有强相关性,如风湿病、肾炎、上呼吸道感染、败血症、心肌炎、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支气管哮喘、慢性胃炎、慢性胆囊炎、糖尿病、阑尾炎、眼虹膜睫状体炎、脉络膜炎、掌趾脓疱、多形红斑、红斑狼疮、硬皮病、慢性湿疹以及原因不明的低热等,这即是我们临床上讲的“病灶性扁桃体”,这样就可以把扁桃体作为这些疾病的可能病灶进行切除,达到控制上述疾病的病情发展或者减少急性发作机会的目的,协助相关科室治疗上述疾病。
当然在这种适应症下行扁桃体切除,除了需要和患者及家属做一个较好的沟通与详细的病情告知外,更重要的是选择适当手术时机与把握更严格适应症。对于风湿性心脏病、风湿性关节炎一般建议早期手术。而对于急性肾炎虽然在其早期手术已不是禁忌症,但可能因手术导致“激惹”现象:术后发生一过性尿中红细胞、蛋白增加或管型出现与增多,所以一般建议在肾炎基本恢复稳定、尿常规检查接近正常时再手术较妥当。血液病也需要在缓解期手术。对于低热患者则需要综合检查排除其他原因后再考虑扁桃体切除手术。对于慢性肾炎、肾功能不全、支气管哮喘等需要更谨慎的选择手术及时机。
当然,针对具体病例,不同的医师对于适应症的解读可能会有细微的差别。但作为医生一般都会在分析疾病本身的基础上给出治疗意见,是否手术还需结合患者自己的意见。总的来讲,既要反对不论有无明确适应症,一概加以切除“手术无害论”,也要反对盲目对慢性扁桃体炎症姑息的态度。
从我个人的观点来说,扁桃体是否切除,评估依据首先是上述7点依据,在此基础上,结合患者年龄等情况分析,并给出建议:如患者年龄较小,考虑扁桃体有一定的生理功能,患者有可能因为进一步生长、发育、体质改善而不再发病,手术选择上应该“从严”把握;如患者系成年人,考虑扁桃体生理功能基本减退、丧失,本身应该萎缩而因为慢性炎症等不能萎缩,手术选择上应该“从宽”把握,尤其是部分年轻女性婚后育前扁桃体反复炎症,更建议“从宽”选择手术,以免怀孕后扁桃体急性炎症时医生给药或不给药两难,孕妇也令自己与孕中宝宝处尴尬局面。
多数患者对扁桃体手术有恐惧心理,其实随着手术及麻醉技术进步,扁桃体切除术的痛苦小,并发症少,可以说扁桃体手术是个技术成熟且经过了时间检验的术式,所以这点不应该是手术与否的考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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