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间肺结核的诊断
1、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妊娠不会影响结核菌素试验的结果,结核菌素试验亦不会对妇女及婴儿造成不良反应,目前认为结核菌素试验仍是筛选结核感染的最好方法。
2、影像学检查(胸片或CT):胸部影像学检查仍是诊断肺结核不可缺乏的方法。但因为X线可能对胎儿有影像,一般不是首选。当PPD试验阳性时,需进一步行胸部平片检查,在对孕妇腹部进行铅围裙防护下,胎儿接受的X线剂量很少,是安全限量。
3、痰涂片细菌学检查:该方法因为受到痰标本留取及患者排菌因素的影响,其阳性率偏低,对早期肺结核的诊断率低。但是如果痰涂片结核杆菌阳性,基本可明确诊断。
4、血结核抗体检查:其阳性率及特异性较差,只能作为辅助方法。
5、血T.SPOT检测:抽血检查,方便安全,其意义与结核菌素皮肤试验相当,检查费用较高。
故笔者认为,如果怀疑妊娠期间感染肺结核,首先可进行PPD试验或血T.SPOT检测及痰涂片检查,如果PPD强阳性或血T.SPOT阳性、痰涂片阳性,则进一步行胸片检查。如果阴性,则可先观察,当高度怀疑肺结核时,建议胸片检查及痰涂片。
妊娠期间抗结核药物治疗
目前对于初治肺结核患者的抗结核药物主要有: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吡嗪酰胺四种。妊娠前3个月,抗结核药物和其他药物一样,有高危至畸形的可能性。目前已证实有严重副作用的药物为链霉素,该药物可影响胚胎期胎儿耳的发生和发育,导致先天性耳聋症,故链霉素在妊娠期间禁用。
1、异烟肼:较易通过胎盘,目前大多数资料表明异烟肼并不引起畸形,是安全性较大的必需药物,可适当与小剂量维生素B6合用。
2、利福平:目前大多数研究认为利福平对胎儿并无危害,妊娠期间可以使用利福平抗结核治疗。
3、乙胺丁醇:容易通过胎盘进入胎儿血,目前研究尚无明确证据该药对胎儿视神经发育有影像,故妊娠期间使用是安全的。
4、吡嗪酰胺:动物实验与临床观察尚未发现该药致畸作用,但因相关研究较少,对其安全性尚不十分清楚。
中断妊娠的指征
对于活动性及重症妊娠结核病人,应尽早中断妊娠。目前认为中断妊娠的指征为:
1、重症活动性结核病;
2、合并肺外结核,病情较重;
3、耐药结核病;
4、同时伴慢性基础病如:糖尿病,肾病,心肝肾功能不全等;
5、严重妊娠反应,影响抗结核药物服用;
6、肺结核反复咯血;
7、HIV感染者。
哺乳喂养
过去有人建议,凡是接受抗结核药物治疗的母亲,不应该哺乳。但目前研究认为,一线抗结核药物通过母乳分泌到乳汁的量很小,不会引起副作用。美国儿科和呼吸科也认为上述抗结核药物在哺乳期可以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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