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醉驾入刑”以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深入人心,但很少有人知道药驾堪比酒驾,同样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所谓“药驾”:指驾驶人应用某些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物后仍然驾车出行的现象。
郑先生来自大田县,因肠道不适自行开车到三明二院做无痛肠镜检查,麻醉医师事先告诉他实施麻醉清醒后24小时不宜开车,他十分不解地反问道:“听说做完无痛肠镜检查,几分钟就清醒了,为什么不宜开车啊?那我怎么回家?”面对患者的不解,麻醉医师解释道:“虽然现在使用的麻醉药物作用时间短,几分钟就能完全清醒,但仍然可能有微量的药物残余作用,如同酒驾一样,可能影响人的判断力及应急能力,对行车安全构成极大的隐患,我们需要对您的安全负责。”
随着舒适化医疗需求的日益增加,越来越多的患者接受无痛诊疗,如无痛胃肠镜检查、无痛人流、无痛分娩、无痛支气管镜等。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开车到医院就诊的患者越来越多,但是又有多少患者知道开车与就诊用药之间有什么联系呢?药驾往往被人们严重忽视了!
除了麻醉药物可影响安全驾驶外,世界卫生组织列出了7大类在服用后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品,并提出在服用上述药品后应禁止驾车。这7大类药品包括:对神经系统有影响的催眠药物、有恶心呕吐反应或变态反应的药物(如感冒药等)、止痛类药物、兴奋剂、治疗癫痫的药物,以及抗高血压药物和降血糖药物等。这些药品对驾驶者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有的可引起头晕、嗜睡、倦怠、大脑思维迟钝,使人反应能力显著降低;有的会使人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明显延长,动作协调能力下降,从而无法正常进行刹车、挂挡、转动方向盘等操作;有的会造成注意力分散,不能正常接受灯光刺激反应,甚至不能正确分辨道路上的行驶线、斑马线、岔路口等交通标志,极易导致判断失误等。
有关资料表明,在用药后驾车的人群中,服用抗抑郁药物和镇静剂后驾车造成的事故率高达90%以上,可见“药驾”很危险。应该引起广大患者及医生的高度重视!医生有责任告知患者药驾的风险。医院应加强“药驾”危害的知识宣传,让患者知道“药驾”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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