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不良反应的特点:
1、普遍性:凡“药”三分毒,中西药概莫例外; 警惕有人玩弄文字游戏,提出“保健食品”不是药,故无毒性;
2、特异性:因药而异;因人而异;
3、滞后性:上市前临床试验研究受多种因素限制(人数、年龄、病 种、 病情、时间等),只有上市后逐渐发现、有一个量变过程,短则数月长则数年,重在积累;
4、长期性:罕见反应需几年、十几年、几十年才能发现1例
5、可塑性:坏事可以变为好事;老药新用;创制新药;
6、可控性:国家、社会有关单位,包括舆论界和新闻媒体,以及医疗单位,有组织,有计划进行监管和宣传教育,可将ADR减少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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