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Graves甲亢的碘-131治疗
特点:
(一)简便性:通过口服一次碘化钠溶液,碘-131经胃肠道吸收进入血液中,被甲状腺摄取,持续发射β射线,使甲状腺缩小,导致甲状腺合成的甲状腺激素减少,使甲亢症状消失。
(二)安全性:由于碘-131能被高度特异性摄取,且碘-131发射的β射线射程最大仅为3.63mm,所以β射线对甲状腺的治疗作用强,而对甲状腺周围组织及其他器官的影响极小。
国内外学者对采用碘-131治疗甲亢的病人进行了长达半个多世纪的跟踪调查研究,并与一般人群癌症自然发生率相比较,未见白血病、癌症、畸胎的发生率增高,而且甲状腺癌的发生率明显低于一般人群的自然发生率。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都证明:碘-131治疗甲亢是一种异常安全的治疗方法。
(三)、治愈率高:通过甲状腺摄碘功能检查、甲状腺大小的准确测定以及根据甲亢病人的病情,可对病人的治疗剂量进行个体化和最优化给药,提高了一次性治愈率,少数病人需进行2次治疗,极个别病人需进行3-4次治疗。
(四)、复发率低:由于功能亢进和增生的甲状腺细胞已被破坏,因此不易再复发率(其复发率仅1-4%)。
适应证:
1、Graves甲亢患者,对抗甲状腺药物过敏,抗甲状腺药物疗效差,抗甲状腺治疗药物后多次复发;
2、手术后复发;
3、Graves甲亢伴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者;
4、Graves甲亢伴房颤者。
禁忌征:
1、妊娠、哺乳期;
2、严重肾功能不全;
3、急性心肌梗死。
二、 分化型甲状腺癌术后放射性碘-131治疗
甲状腺癌是最常见的内分泌系统恶性肿瘤,占全身恶性肿瘤的1.1%(男性约0.5%,女性约2.0%)。发病率逐年增高以其日益引人关注。目前甲状腺癌发病率已列入恶性肿瘤前十位,女性恶性肿瘤中位于第八位。
分化型甲状腺癌(differentiated thyroid cancer,DTC)是甲状腺癌中最常见的一种,约占90%。DTC起源于甲状腺滤泡上皮细胞,主要包括甲状腺乳头状癌(Papillary Thyroid Carcinoma, PTC)和甲状腺滤泡状癌(Follicular Thyroid Carcinoma, FTC),少数为Hürthle细胞癌。
大部分DTC进展缓慢,近似良性病程,10年生存率很高,但某些组织学亚型(PTC的高细胞型、柱状细胞型、弥漫硬化型、实体亚型和FTC的广泛侵润袭型等)的DTC容易发生甲状腺外侵犯、血管侵袭和远处转移,复发率高、预后相对较差。碘-131治疗是大多数DTC术后治疗的一个主要步骤,也成为DTC综合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
碘-131治疗的意义
碘-131治疗DTC包含两个层次:一是采用I-131清除DTC术后残留的甲状腺组织(thyroid remnant ablation),简称“清甲”;二是采用I-131清除手术不能切除的DTC转移灶(subsequent further treatment of metastases),简称“清灶”。 DTC术后经I-131治疗可以取得很好的疗效,主要是改善预后,包括延缓复发时间、降低复发率和减少远处转移等。
I-131治疗可明显提高患者无复发生存率、无进展生存率和无疾病生存率。也有文献指出部分低危DTC患者并不能从清甲治疗中获益。
碘-131治疗的指征
ATA指南中清甲的指征为:所有Ⅲ、Ⅳ期患者,所有年龄小于45 岁和大多数年龄大于45 岁Ⅱ期患者, 选择性Ⅰ期患者,特别是那些肿瘤病灶多发或淋巴结转移或伴有甲状腺外或血管浸润以及侵袭型病理类型患者。不需131I治疗直接进入甲状腺激素抑制治疗的指征,应满足以下条件:手术切除病灶完全;非侵袭病理类型;无甲状腺包膜侵犯;单发PTC直径小于1cm或FTC直径小于2cm不伴有颈部淋巴结转移者。
碘-131治疗DTC的剂量选择
目前清甲及转移灶治疗的“清灶治疗”剂量尚存在争议,因为所施用的放射性剂量与靶部位的吸收剂量因人而异,因此,理想的碘-131剂量应基于吸收剂量来施予,但目前很难做到如此准确的计算。清甲剂量一般给予1.11-3.7GBq (30-100mCi)。
近期多中心临床研究提示,对于非高危甲状腺全切DTC患者采用1.11GBq与3.7GBq的清甲治疗剂量,两者的清甲疗效无显著性差异。如颈部残留手术未切除的DTC组织;伴发颈部淋巴结或远处转移,但无法手术或患者拒绝手术的;全甲状腺切除术后不明原因的血清 Tg尤其是刺激性Tg水平升高者, 清甲治疗同时应兼顾清灶治疗,直接应用 3. 7 ~ 7. 4 GBq(100 ~ 200 m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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