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是每个人的人生终点,如果有人问你怎么判定一个人是否死亡,或许你首先会想到心脏停止跳动,也没有呼吸了。的确,现行的死亡是指心跳、呼吸的永久性停止,且经积极抢救不能恢复。这样的标准也得到社会各界以及公众的接受和认可。
然而,事实上,目前我国法律对死亡的认定标准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医学界看来,脑死亡是最科学的死亡判定标准。那么,何谓脑死亡?它是指大脑两半球和脑干功能的全部、永久性停止。我国在2003年已制定了“脑死亡”的判定标准。
1、不可逆的昏迷和大脑无反应性;
2、脑电波消失;
3、呼吸停止,经15分钟以上人工呼吸仍不能恢复自主呼吸;
4、颅神经反射(如瞳孔反射、角膜反射、吞咽反射等)消失,但脊髓反射可存在;
5、瞳孔散大、固定;
6、脑循环完全停止(脑血管造影检查显示);体温在35℃以上;无药物、毒物中毒史(如过量服用安眠镇静药等)。
以上这6点当中,前两点主要反映大脑两半球功能的丧失;第3点到第5点主要反映脑干功能的丧失;第6点的设定是为进一步确认并排除一些特殊意外。这样的判定标准告诉我们,宣判脑死亡必须非常谨慎,通常要在24小时内重复检查2~3次才能最后确认。可以说,脑死亡概念的提出是人类对死亡认识的一大进步。一方面,医学的进步让我们认识到,虽然发生脑死亡的个体可以依靠昂贵的生命支持系统维持一段时间的心跳和呼吸,但是耗费巨大,而且毫无意义,因为该个体完全没有恢复的可能。
说到这里,有人或许会想到另一种情况――植物人。脑死亡和植物人不同,植物人虽然大脑两半球的功能也是全部以及永久性停止,但脑干功能尚有保留,而心跳和呼吸的高级中枢在脑干,所以植物人有自主的心跳和呼吸,不需要额外的生命支持系统,只要有适当的营养供给和生活护理,就可以维持长期的、无意识的植物状态生命。并且,目前还没有可靠的方法来确定一名处于植物状态的患者的大脑两半球功能不可逆的永久性停止,而在现实中,已有在植物状态下生存了几年的患者最后苏醒的病例。
另一方面,以脑死亡作为死亡标准,还可以利用尚保持有正常结构和功能的器官供移植,来挽救其他危在旦夕的生命。例如曾备受关注的“千里送心救活男孩”的事件,一名21岁的广西小伙,在医学专家判定为脑死亡后,家属完全理解并且选择按脑死亡标准停止治疗、捐献器官,其所在医院也同意和支持,最终他的心脏在北京一名12岁男孩的胸腔内延续跳动着。
虽然现在用“脑死亡”来判定一个人生命的终结在伦理和法律上仍有一定争议,但相信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人类思想的进步,终有一天脑死亡标准将会获得立法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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