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日本Behcet 综合征研究委员会提出的诊断标准及分型如下:
(一)主要症状
1、反复发作的口腔溃疡。
2、皮肤病变:
(1)结节性红斑。
(2)皮下血栓性静脉炎。
(3)皮肤针刺反应阳性。
3、眼部病变:
(1)复发性前房积脓性虹膜睫状体炎。
(2)脉络膜视网膜炎(视网膜血管炎)。
4、生殖器溃疡
(二)次要症状
1、关节炎(关节红、肿胀、疼痛)
2、胃肠道病变(阑尾炎样腹痛、黑便等)
3、附睾炎
4、血管病变(闭塞性血管疾患、动脉瘤)
5、中枢神经系统病变(脑干综合征、脑膜脑炎综合征等)
(三)分型
1、完全型:皮肤、口腔、生殖器和眼的症状全部出现
2、不全型:出现3个主要症状
3、可疑型:出现2各主要症状
4、可能型:出现1个主要症状
以上4个症状中具备2个以上,或是主要和次要症状相结合可行诊断。
国际Behcet 综合征研究组提出的诊断标准(ISG)如下:
(一)复发性口腔溃疡
由医师或病人发现大小溃疡或疱疹样溃疡,1年中至少复发3次。
(二)合并以下两项
1、复发性生殖器溃疡:由医师或病人发现的溃疡或因溃疡形成的瘢痕。
2、眼损害:前后色素膜炎,裂隙灯下玻璃体内有出血,视网膜血管炎。
3、皮肤损害:结节性红斑,假性毛囊炎或丘疹、脓疱性损害,或青春期后痤疮样结界,而且病人未用过糖皮质激素治疗。
4、皮肤针刺反应:针刺后24~48小时内阳性,且不能用其他临床情况作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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