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妊娠剧吐的处理原则
妊娠剧吐首先是要吃,禁食者,各种问题都来了。妇产科很少有医生能够谙熟静脉营养,禁食+静脉会捅出更大的篓子。关于妊娠剧吐到底是何种原因引起的当前尚无定论。止吐药物国外已安全使用多年见后文的英文文献,但我接触到的除VB6外,很多人不敢使用其他止吐药物。
妊娠剧吐的补液,首先是快速补足糖分,以此解决因能量不足引起的白蛋白分解、脂肪动员产生的酮症酸中毒及缓解肝脏负担。一直补足到尿酮体阴性(此时尿糖可达++~+++)。这是最最基础的。
其次是补足总液体和补足钾。通过病程、体重下降情况和皮肤等外在表现判断患者失水和脱水情况,补足总液体量每日>3000ml,注意糖盐的配搭。关于补钾,评估已经丢失量+预计继续流失量,剧者一天4~5g都不为多,以动态血钾为指标,只要液体足量维持尿量确保无肾衰,并有血钾监测,完全可以无视“见尿补钾”这一传统说法。长时间剧吐的患者,因为有机体代偿,其全身实际丢失的水和电解质以及由此而来的需要量,远超过我们从血清指标估算的缺乏量。
再次是其他电解质、酸碱平衡和维生素。注意生理盐水虽然是等张溶液但并非等渗溶液(高氯),建议多使用平衡盐溶液。酸中毒的起源是脂肪动员酮体生成,只要糖补足了,自然就会纠正,碳酸氢钠很少需要用,否则会反反复复酸中毒。“宁酸而勿碱”,要去除基础病因。VB6是妊娠剧吐最基础的止吐药物。VC、VB1等水溶维生素的补充。
其他的各种伎俩和辅助用药,成分,品种,类型,剂量,用的多和少,根据每个人的习惯爱怎么用就怎么用,只要胆子够大敢保证安全。不用也可以,我建议不要用,首先益处并非显著,其次相当于增加了变异因素,不利于对病情的判断,第三安全性不明确,第四我不会用。但有一条:在糖分、水和电解质没有补足的情况下,首先使用脂肪乳和氨基酸,只会加重肝脏负担,加重酸中毒,使病情越发严重,是必须严格禁止的。
妊娠剧吐的实验室检查也很简单,qd的:尿常规(重点是酮体),电解质包括K、Na、Ca。评估不止一次但无需qd的:肝肾功能。评估1次的:甲状腺功能。血气分析一般不需要。
妊娠剧吐的评估和治疗的几个要点:补充量=已经丢失量+继续丢失量。能量代谢(葡萄糖),水分代谢(脱水缺水),电解质代谢(K首当其中),循环灌注(肝损害,肾损害),酸碱平衡(酮症),HCG的类TSH作用并发甲亢状态,持续剧吐的应激状态。
举两个例子:女35岁,第二胎,孕70天,剧吐20天加重7天,体重下降10kg,外院住院补液使用氨基酸脂肪乳治疗7天,病情加重,并发肝功能损害(ALT/AST:300/200U/L)、甲状腺功能紊乱(甲亢状态)及贲门粘膜撕裂,夜间急诊转来。我看了一下外院处理情况:(1)禁食,(2)补液情况qd,GS500ml+1g/Cl,平衡盐500ml+1gKCl,脂肪乳+氨基酸(3)易善复口服护肝。入院K+2.8mmol/L,酮体++++。夜班接诊后我开了这样处方:GNS500ml+1gKCl,快速滴完。GS500ml+VB6+Vc快速滴完,复方氯化钠500ml+1gKCl,维持。因无床位,我在给下班的治疗方向写道:(1)禁止禁食,少量多餐根据个人喜好,(2)补足糖分和总液体量,(3)补足K,每日>3g。后来收到另外一个组,每日给GS1000ml,平衡盐500ml,NS500ml,KCl2g,维生素,一周后无好转,加用氨基酸,仍无好转。一周后因低氯低钾性碱中毒将液体补足3000ml,KCl4g,3天后好转。
第二个例子:23岁,初孕65天,剧吐2周加重3天几无进食,体重下降6kg,7天前外院曾用氨基酸及少量补液1次,因依从性问题未继续。夜间急诊尿酮体++++,K3.2mmol/L,肝功能正常,无床位急诊补液1000ml后第二天白日入院。入院后我开的医嘱如下:(1)少量多餐,包括电解质和维生素,(2)补液qd:GS1000ml,GNS1000ml,平衡盐1000ml,KCl4g,VC/VB6/VB1。第二天可进食,酮体-,尿糖2+,K正常。第3天进食增加,K减为3g,第4天液体减为2000ml,K减为2g,第5天1000ml液体后出院。没有用过氨基酸和脂肪乳。
也曾经看到过因入院前丢失量过多,入院后持续剧吐,K每日3g补7天还是2.8-3mmol/L的病例。这是补充量<已经丢失量+继续丢失量的表现。
这两个例子的对比为的是说明掌握补液原则的重要性。至于妊娠剧吐的确切机制现在还没有弄清楚,补好液体很多人的剧吐也会好转,为什么会这样我也不知道。
以上涉及危险分层、病生和器官、代谢、分子观念。
因涉及到率的观念,下面的一点知识是我从NEJM文章里摘出来的几个要点。我推荐看原文。翻译的东西会变味。这些不仅仅是几个数字,更是我们认识疾病、把握事态、交代病情、指导治疗的理论依据和方向建议。
50%孕妇早孕期有呕吐反应,还有25%孕妇只有恶心反应。
早孕反应出现在停经4周,高峰期在孕9周。超过孕13周仍未完全好转的占40%,超过孕20周仍未完全好转的占9%。
35%的早孕反应需要临床干预。
早孕反应的保护因素:小胎盘,包括高龄、多产和吸烟孕妇的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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