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富裕、食品发达的今天,食物相克似乎更加“深入人心”,常常出现在网络、报纸、食堂、药店、人们的谈话中。一所大学食堂也有“食物相克”的告示牌,提示以下食物在两个小时内不能同时食用,否则会发生中毒乃至有生命危险:螃蟹与柿子、茄子、香瓜或花生,这是广为流传的“食物相克”名单中的一角。古代典籍有很多这方面的记载,例如《本草纲目》有一节“食物禁忌”,列举了180对不能同时食用的食物,其中有些一见可知过于荒谬,已无人相信,例如“猪肉忌牛肉”。但有的至今广为流传,例如“螃蟹忌柿子”、“生葱忌蜜”。
现代营养学并无“食物相克”一词,某些食物相克有一定的“药食同源”理论基础,但完全没有那么可怕。中华饮食文化博大精深,但我们在继承和发扬传统养生文化时应做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很多食物相克传言属于“以讹传讹”,尽管食物相克有其理论基础,但在科学技术不发达和缺乏可靠研究方法的古远时代,并不能保证其每一种说法或经验都准确无误,因而就难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如食物本身毒素、食物污染、食物变质、食物过敏、暴饮暴食及过度偏食等饮食失节及某些偶然巧合所发生的饮食问题,都有可能错误地认为是食物相克。
民间有很多饮食禁忌传说,现在已经遍及网络、药店、食堂,如鸡蛋、糖精同食中毒、死亡;豆腐、蜂蜜同食致耳聋;土豆、香蕉同食生雀斑;牛肉、红糖同食胀死人;狗肉、黄鳝同食则死;鲤鱼、甘草同食则死亡;狗肉、绿豆同食则涨破肚……其实这都是误传,倘若真会产生传说的那些结果,中国也不知有多少冤死鬼。
有的“食物相克”说法是近年来才出现的,“虾和维生素C即砒霜,” 理由是虾含有一种浓度很高的“五价砷”,它本身对人体无毒害,但是维生素C会把它转化成剧毒的“三价砷”,即砒霜,可引起急性中毒,《双食记》里医生这么解释丈夫中毒的原因。有一学生在比萨店就餐时因突发心脏病身亡,家属声称是因为店家提供了吃虾喝柠檬水导致中毒引起的。
吃虾后吃维生素就会中毒致死?那我们平时在吃虾时喝鲜榨橙汁不就等于徘徊在死亡边缘?所以吃虾同样可以吃含维生素C丰富的食物,正常的一次饮食就能中毒是无稽之谈。事实上虾所含的砷绝大部分是稳定的有机砷,无机砷的含量很低(不到4%)。按国家标准,每千克鲜虾中无机砷含量不能超过0.5毫克。即使这些无机砷能被维生素C全部还原成砒霜(不太可能),那么也要吃上200斤虾才能达到口服砒霜致死量的下限(70毫克,含砷53毫克),还没被毒死就已经撑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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