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热药是家中的常备药品。
退热剂虽为常用药,但这些药物都具有一定的副作用。目前儿科常用的退热剂为对乙酰氨酚基(扑热息痛、布洛芬、乙酰水杨酸(阿司匹林)、吲哚美辛(消炎痛)、以及上述药物的混合制剂。前两种是首选使用的,后两种在特殊病症中可以使用(如川崎病、风湿类疾病、变态反应性疾病)。所见到的副作用常为胃肠道的刺激症状,小儿可表现为上腹部不适,恶心,呕吐等。适当进食后再服药,可减轻这些不良现象。
那怎样应用才算合理呢?。
●首先,当孩子的体温高于38.5℃时,或体温不是很高,但孩子孩子有高热惊厥史,则需应用退热药。因为高热会给小儿带来许多不良影响,适当应用退热剂可降低发热小儿的体内代谢率,增加患儿的舒适度,避免高热惊厥的发生,并有利于原发病的治疗。
●目前,世界卫生组织提倡的小儿退热药是以对乙酰氨酚基和布洛芬为主。后者作用时间比较长,两者交替使用可以减少用药次数,效果更好。在给孩子使用退热药之前,要先看清楚其成分。使用相同的退热药2次之间间隔时间至少要4小时。如果孩子吃了退热药以后,体温很快又升到38.5℃以上,且两次发热时间间隔不到4小时,可以吃另一种成分的退热药。这样可以减少每种药物24小时内使用的次数,还能减少药物的副作用。
●退热剂的应用剂量与小儿的年龄及体重有关,与发热的程度无关。不可盲目增加剂量,服用过量的退热剂,可引起小儿大量出汗、体温快速下降,出现虚脱,甚至惊厥,对孩子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含有同一成分的退热药不要同时应用。
●使用退热剂后,小儿的体温会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体温降低后,小儿的精神状况也会有所好转,但这不意味着小儿的病情也在好转。一般来说,服用一次退热剂的疗效只能维持3-4小时。若病情还没得以控制,3-4小时后体温还会升高。若体温又回升到39度左右,可再次服用退热剂。
●退热药不是万能药,并非什么原因引起的发烧一用退烧药后体温会从高热降至正常,而且就不再升高。退烧药的作用只是临时降温而已,而且也不可能完全降至正常。
●3个月以内的婴儿,特别是新生儿,不宜盲目服用退热药,因体温调节中枢尚未发育完善,新生儿的汗腺尚不发达,退热药起不到多大作用,有时反而会引起虚脱。对于3个月以下的婴儿,最好只用物理降温的方法。宝宝发热服药,一定要遵循医生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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