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淋巴瘤的常见临床表现有全身淋巴结肿大、发热、盗汗.
发热可有四种热型: 即低热(37.5℃-38.5℃,多在疾病初期)、间歇热(一段时间发热,一段时间不发热)、弛张热(一天内体温波动在2度以上)、持续高热(39.℃以上)。
发热的诊断是个复杂的问题。
低热需要与结核病鉴别诊断。
间歇热需要与免疫炎性疾病如Still病、木村病、Castleman病等鉴别诊断,也需要与自身免疫病如风湿病、干燥综合征、系统性红班狼疮、白塞氏病等鉴别诊断。
弛张热需要与感染性疾病鉴别诊断。
高热需要与严重感染性疾病、白血病、坏死性淋巴结炎等鉴别诊断。
有些病人发热几个月、几年才明确诊断。
在长期的发热中,有些医生给病人应用了抗结核药或很多抗生素。有些医生给病人间断或持续应用了糖皮质激素(俗称激素)。有些医生或病人把激素当成了退热药。
这导致了滥用抗生素和激素。
激素对淋巴瘤有杀灭抑制作用,但单用它的作用有限,或初始治疗有效,继续应用则肿瘤失去控制。单用激素无法治愈淋巴瘤,反而掩盖病情。
滥用激素危害很大:
1、激素可使淋巴瘤的发热暂时退热、淋巴瘤结节暂时缩小,以后再取活检因淋巴瘤组织结构不典型或组织细胞坏死而无法作出明确诊断,给以后的诊断带来混乱,给以后的治疗带来困难。有些医生在给病人应用一段时间激素后去做淋巴结活检或骨穿,结果报告组织崩解坏死、结构难以辨认或细胞形态难以确定类型或来源。
2、激素也可使合并免疫炎症的淋巴瘤有所缩小。临床上经常遇到应用激素后退热、瘤块缩小,病人往往不再进一步诊治,经过一段时间后,重新发热,肿块又迅速增大,最终诊断为淋巴瘤,但病期已属晚期,贻误了最佳治疗时机。
因此,奉劝各位医生和病人:莫把激素当退热药,应用激素要慎重,要有适应指征。滥用激素贻害无穷!在切取淋巴结活检和骨穿等检查时应停用激素5-7天以上,以防混淆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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