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可导致多种消化系疾病,而明确诊断药源性消化系系疾病则并非易事。因为,获得明确的服药史以及致病药物往往比较困难,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1、获得明确服药史的困难
不少患者难以回忆起有任何药物治疗的历史,这在一些潜伏期较长的药源性肝病、药源性胰腺炎等较为突出。而实际上患者常在数周或数月前,因一些病情较轻的疾病(如上呼吸道感染、胃肠炎、疖、甲沟炎等)可能有过用药史。此外,一些患者常因某种原因(如治疗性病、性功能障碍等)隐瞒既往药物治疗的事实。这些忘记或隐瞒的药物史可导致临床上疾病病因诊断的偏差。但是有的时候,疾病来势凶险,初诊时即能提供明确的服药史,这在药源性暴发性肝炎或急性胃粘膜病变尤为明显。因此,仔细查阅病历记录,或详细询问患者既往史、现病史及以往用药史,对获得明确服药史有很大帮助。
2、明确致病药物的困难
临床上较常遇到以下情况,造成虽然患者有明确服药史,但难以确定何种药物的局面。
A、非处方药物: 患者因经济或其他原因服用了市售的非处方药物(Over The Counter, OTC),却未记入病历。如感冒药、退热药等均含有不同种类的非甾体抗炎药,这些药物均可导致药源性胃肠损害或肝损害。
B、商品名称: 随着现代制药工业的发展,许多公司可生产同一种药物而冠以不同的商品名,患者可能被眼花潦乱的商品名或成分名所困扰而不能确定致病药物。
C、容器无复标签:盛放少量药物的容器未贴药名标签,仅有诸如“片剂”或“合剂”之类的标记。
D、多个医生诊治一名患者辗转多个医院,寻求多名医生诊治的现象十分普遍。如果所用药物在门诊病历上未做详细记录,将为寻找致病药物带来困难。
3、药物的多样性
患者在诊治疾病过程中同时应用多种药物并不罕见,尤其是住院期间用过5~10种不同药物者更为普遍,这是致病药物确诊困难的原因之一。此外,某种药物虽常引起消化系某一器官的损害,但在服用含有该药组成的合剂时,前者并不必然就是致病因素。这时,某些体外试验方法对识别致病药物可能有一定的作用。
4、药物与消化系疾病间的关系不明
如果临床特点符合药源性消化系疾病的诊断,但所服药物(尤其是新近上市的新药)一般教科书中未记载能引起特定的消化系疾病,就应从国内、外的有关医学文献中查阅。在一些药物不良反应登记制度比较健全的国家,即可向国家登记处直接咨询,亦可向有关制药厂家设立的药物不良反应机构汇报,从中可获得有关的资料。
药源性消化系疾病的治疗
1、去除病因,及时停药
对于药源性消化系疾病来说,及时停药无疑是去除病因的治本方法。对于大多数轻型病变,病程具有自限性,只要停用致病药物,采用一般的支持疗法就会使病情迅速停止进展而趋于痊愈。反之,若不及时去除病因,则病情常常进展恶化,甚至危及生命。若同时或先后应用多种药物而无法确定致病药物,应根据临床资料和他人用药经验,首先停用最可疑药;若无法查出致病药物,可停用全部药物。但是,由于治疗疾病必须应用而不能去除时,应权衡利弊,根据原有疾病和药物反应的特点做出选择。
2、加强支持治疗
加强支持治疗对于药源性消化系疾病的治疗是十分重要的。积极补充液体、维生素和营养物质,维持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卧床休息,加强护理,解除心理负担,使患者心情愉快,增强战胜疾病的信心。
3、饮食治疗
饮食治疗有章可循,宜食用可口、清淡、易消化的食物,以流质温食为宜。食管出血或严重狭窄、胃肠出血或梗阻应暂停进食,禁用有刺激性、难消化、质硬的食物。
4、对症治疗
药源性消化系疾病的对症治疗与其它原因引起消化系疾病的治疗原则相同。
5、抗过敏治疗
因变态反应所致药源性消化系疾病应采用抗过敏治疗,如:维生素C、扑尔敏、息斯敏、苯海拉明等。
6、抗感染治疗
对于大部分药源性消化系疾病来说,无需采用抗生素预防感染。因抗生素、激素或免疫抑制剂等所致的伪膜性肠炎、真菌性肠炎,以及药源性胰腺炎所致的继发感染等应给予抗生素治疗或抗霉菌治疗。在此情况下,选用抗生素应注意以下方面:①根据细菌培养、药物敏感试验选用敏感抗生素。②若因使用抗生素所致病变,所选抗生素应尽量避免同类药物或有交叉反应的可能。③应用时间不宜过久,选用种类不宜过多。
7、手术治疗
药物所致的食管狭窄并发症可反复行内镜下食管扩张术。食管严重狭窄可开胸作局部切除术并做食管端一端吻合术。对并发食管大出血或穿孔者应尽早开胸作修补术。
当非手术治疗对药源性胃肠损害(如出血、溃疡、梗阻等)治疗无效时,或合并穿孔等外科并发症时应积极采取手术治疗。手术方法包括修补术、病灶切除术、术中减压、腹腔清理等。
对药物所致出血坏死型胰腺炎经内科治疗无效时,需手术治疗。恢复期遗留的假性胰腺囊肿亦需要手术治疗。
对药源性胃肠道粪石,若经内窥镜下碎石治疗效果不佳时,亦可行手术治疗。
药源性胆石症在溶石或化石治疗不能消除而临床症状持续存在,应考虑胆囊切除术。对药物所致的良、恶性肿瘤则应尽早切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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