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排要合理
在充分衡量正邪之间、局部与播散之间的情况后,制定合理的、有计划的综合治疗方案极为重要,这需要通过多学科的医生充分讨论协商。
1、不同的肿瘤选择不同的治疗措施:对于某些肿瘤,例如皮肤癌,局部控制相对是主要问题,各种局部治疗方法包括手术切除、放疗或化疗(如氟尿嘧啶、秋水仙碱油膏、皮癌净等)都可将其治愈,这样就没有必要再加其他治疗,如扩大切除或预防照射。在另一种情况下,如绒毛膜上皮癌、骨肉瘤、小细胞肺癌等,虽尽量扩大切除或照射,也不能消除远处播散的可能,因此,必须采取必要的全身措施,才能达到根治的目的。还有一些肿瘤,如多发性骨髓瘤、白血病和某些恶性淋巴瘤,多数在诊断时已属全身性疾病,所以化疗是首选的治疗方法。而一些以局部复发为主要问题的肿瘤,如中枢神经系统肿瘤、头颈部癌等辅助放疗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手术治疗的治愈率。
2、同一种肿瘤,根据其不同的发展阶段和趋向,采取不同的治疗方法。这主要根据肿瘤局限或播散哪一个可能性最大来决定。如乳腺癌在迅速发展阶段不宜贸然手术,而应先用放疗或化疗,待肿瘤相对稳定后再施行手术;多数早期癌单用手术即可治愈,过分的放化疗反而有害;有些晚期直肠癌、卵巢癌经化疗或放疗取得一定程度的控制后,如能手术切除则可提高治愈率。另一方面,从免疫学的角度来看,肿瘤发展迅速,说明机体免疫处于抑制和“麻痹”状态,手术后无疑易发生播散,必须先经其他治疗,待肿瘤稳定后再手术,播散机会将大大下降。
二、选择治疗方法要适当
1、局限的肿瘤:一般先手术,以后根据手术情况加用放疗及化疗。乳腺癌就是成功的例子。一般来说,有淋巴结转移的病人,应先预防性照射(如锁骨上和内乳区),同时也需要辅助化疗;没有淋巴结转移的T1、T2病人,如果有播散趋向的(如年轻、发展快、病理检查低分化、淋巴管或血管有瘤栓、癌周细胞反应不佳等),也应给予术后化疗,以提高治愈率,而病人术后的生活质量也有改善。
2、局部较晚期的或已有区域性转移的肿瘤:可先选放化疗,以后再行手术。有些属局部晚期但尚无远处转移的病人,一个较小的手术与放疗综合治疗常可获得良好的疗效和较佳的生活质量。近年来,有些人尝试对晚期乳腺癌病人先行化疗,局限后再做手术,术后根据情况进行放疗或化疗,在相当程度上提高了治愈率。受体阳性的各期乳腺癌术后用他莫昔芬(三苯氧胺)治疗,不但可以提高治愈率,而且降低对侧发生乳腺癌的机会。有的肺鳞癌可能伴有肺不张及感染,甚或伴有肺门或纵隔淋巴结肿大,这样的病人可以先放射治疗使气管通畅,引流好转,待肺炎吸收后再手术。根据经验,这类病人纵隔淋巴结肿大并不一定意味着转移,因为肺部炎症同样可以引起淋巴结炎而肿大,少数病人在手术后根据情况进行纵隔淋巴结区照射及化疗,同样可以治愈。目前,先行化疗很受重视,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一种趋向。骨肉瘤尽管可通过截肢局部切除,但多数学者均主张先做术前化疗,以后再手术,可使治愈率明显提高。
3、通过放化疗使不能手术的病人变为可以手术:在化疗后加用手术能够提高治愈率,可能是由于:(1)切除那些耐药的肿瘤细胞,减少复发;(2)对于混合癌,切除可能存在的其他成分,降低复发机会。(3)降低放疗后放射性肺纤维化。
4、不能手术的病人放化疗的安排:因放疗后的纤维化引起血管闭塞使化疗药很难进入,多数学者主张先化疗,或化疗与放疗同时进行。但在有些情况下如上腔静脉压迫、颅内转移和骨转移等,为了尽快缓解病情也可先放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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