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传播疾病(Sexually transmitted diseases, STD)是指通过性接触可以传染的一组传染病,在我国,人们简称为性病。其概念不同于经典性病,包容的病种 20余种。所谓通过“性传播”,不一定就指生殖器性交而言。性传播是一种传播方式,可以有直接传染方式,也可以是间接传染方式,还存在着由父母亲传给胎儿或新生儿的方式。
性病(Venereal diseases, VD)是指通过性交传染的、具有明显生殖器损害症状的全身性疾病,亦称为经典性病。包括梅毒、淋病、 软下疳和性病性淋巴肉芽肿。性传播疾病(Sexually transmitted diseases, STD)是指通过性接触可以传染的一组传染病,在我国,人们简称为性病。其概念不同于经典性病,包容的病种 20余种。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规定,我国目前重点防治的STD共8种。即梅毒、 淋病、艾滋病、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和生殖器疱疹。其中前3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其它5 种为卫生部规定需作监测和疫情报告的病种。
性传播疾病的传播方式 1、 性途径传播:包括接吻、触摸在内的性行为均可传播STD,是主要的传播途径。诸如奈瑟氏淋病双球菌、艾滋病病毒、支原体、衣原体、阴道滴虫等多种病原体可存在于阴道分泌液和精液中,性伙伴一方患病就能通过性行为传染给对方,而梅毒、生殖器疱疹、软下疳的病原体虽不存在于精液中, 但可通过皮肤粘膜的直接接触传染对方。妇女比男性更容易感染性病。包皮过长者较易感染性病。
2、 非性接触传播:性病患者的分泌物中有大量病原体, 间接接触被病原携带者或病人泌尿生殖道分泌物污染的衣服、用具、物品、被褥、便器等,也可能被感染。
3、 血源传播:艾滋病、梅毒、淋病、乙型肝炎、丙型肝炎、巨细胞病毒感染均可通过输血传播。输注含有上述病原体的血液,其传染机率一般可高达95%以上, 而且潜伏期短,发病快,症状严重,合并症多。 丙型肝炎可否通过性接触传播目前尚无定论。
4、 母婴传播 :
(1)胎内感染: 梅毒螺旋体、艾滋病病毒、 乙型肝炎病毒和单纯疱疹病毒等可通过胎盘传染胎儿,造成胎内感染。胎儿感染一般发生在妊娠4个月以后。艾滋病病毒可穿过绒毛羊膜进入羊膜腔,进而通过胎儿吞食羊膜液经肠道感染,或直接经粘膜感染, 或者病毒穿过胎盘合胞体滋养层经血感染。梅毒经胎盘感染可引起胎儿流产、早产、死胎或出生后死亡,即使婴儿存活,也常出现畸形、智力低下等疾病。单纯疱疹病毒胎传可引起胎儿死亡、流产、畸形、脑炎、宫内发育迟缓、白内障、先天性心脏病等。
(2) 产道感染: 一些STD虽不能经胎盘传染,但胎儿通过产道时,可以发生感染, 例如新生儿淋菌性眼炎、非淋菌性婴儿结膜炎,新生儿肺炎等。HIV亦可经孕妇产道感染胎儿。
(3)产后感染: 产后哺乳和母婴间密切接触可引起婴儿感染。如果母亲为HIV感染者,通过食入含HIV的乳汁可致婴儿受染。
5、 医源性传播: 医疗操作所用器械消毒不严,可造成医源性感染。 主要是未消毒或消毒不彻底的注射器、手术器械、以及刺破皮肤或粘膜的其它医疗器械, 造成病人之间、医患之间的传播,特别是艾滋病、乙型肝炎和丙型肝炎的传播。
6、 人工授精、器官移植及性暴力: 人工受精和器官移植可造成STD的传播,尤其是HIV的传播。儿童或成人被强奸后有时会染上STD。
性传播疾病的预防 1、 性病的防治方针: 诸多社会因素极大地影响着STD的发生、传播和流行, 因此STD的防治工作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 我国《性病防治管理办法》明确指出,我国对STD防治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仅靠卫生医疗部门是不够的,必须结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强化法制教育, 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各级政府领导下的多部门分工合作、各司其责、密切配合、 齐抓共管的防病网络,才可能有效地控制流行。
2、 性病的预防: STD预防包含两个层次的内容,一是保护健康人免受传染, 也就是常说的STD的初级预防;二是对STD患者及可疑患者进行追访,力争早发现、早诊断和正确治疗,以免疾病发展到晚期出现并发症和后遗症,以及防止进一步传染给周围健康人形成二代传染,即二级预防。
(1) 性病的初级预防
普及STD防治知识和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普及STD防治知识,应针对不同人群采用不同健康教育模式。通过健康教育使人们充分认识到STD的危害性和可预防性,明了该怎样保护自己免受传染。
严禁不洁性行为。 恪守一夫一妻制的伦理观,严禁不洁性行为。 特别是避免同属于高危险人群的人发生性行为。不良的性习惯易传染STD,例如直肠上皮比阴道上皮更为娇嫩,肛交比阴道交更易造成粘膜的损伤而增加感染STD的危险性。
使用避孕套。 对拒绝改变高危性行为的人, 要提倡每次性交都正确使用避孕套。
避免妊娠。加强妊娠妇女的STD感染检查非常重要, 应列为常规检查项目。诸如梅毒、淋病、艾滋病、巨细胞病毒感染和生殖器疱疹等可以通过胎盘传染胎儿,此外淋病、非淋菌性宫颈炎、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等还可造成新生儿经产道的感染,因此,患有这些疾病的妇女在彻底治愈之前,应避免妊娠,已经妊娠的要及时进行彻底治疗和向医生咨询。
2、1、5 严格控制经血传播。 输血和使用血液制品是传播艾滋病、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梅毒、巨细胞病毒感染的重要途径。依据有关规定, 供血者在供血之前要经过HIV抗体、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抗-HCV)、梅毒血清反应等项目的检查,只有检测项目全部阴性者才准许供血。
虽然输注经检测合格的血液基本上是安全的,但并不等于100%安全可靠。 因为任何一种传染病从受感染到目前所用检测手段能检测证明感染, 有一定的间隔时间(窗口期),此时,虽然检测阴性,但传染性存在,再者由于试剂质量和诸多因素影响,可能出现假阴性,所以临床工作中应尽量避免输血。同样原因, 未能检测出病原污染的血制品原料(血浆),一旦投入生产,将污染大量血浆,因此制作的血制品传播范围更大,所以使用血制品也应提高警惕。
应用抗菌素和局部消毒剂。虽然在性交前或性交后服用抗菌素对预防某些STD有一定作用。但性乱者、妓女和嫖客采用事后服用或注射治疗STD 的抗菌素来保护自己免受感染不可靠。因为没有任何一种抗菌素能预防所有的STD。 尤其是艾滋病、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等病毒性STD,目前还没有特效治疗药物。如反复使用抗菌素还会形成耐药性和二重感染,带来不良影响。局部消毒剂,即使其所含消毒药实在,又保证了使用浓度和作用时间,但充其量只是杀灭已存在于皮肤、粘膜表面的病原体,而难于保证由病损深部、组织或器官随时排出的病原体。 使用者也往往过于相信或依赖其消毒作用而忽略其他预防方法。
(2) 性传播疾病的二级预防
性病患者要及时诊断和正确治疗。 STD种类多,引起STD的病原体种类也多。特别是病毒引起的STD,目前仍无特效治疗药物。一些不同种类STD 的临床特征有许多相似之处,加之临床上常出现混合感染和不典型病例,必须采用多种检测手段明确诊断。多数病人症状一旦缓解或消失就停止治疗,不完成全疗程治疗,或者盲目用药,使治疗不彻底而转为慢性,给进一步治疗带来困难。因此,对STD 要做到及时诊断和有效、彻底地正规治疗。几乎所有STD 均不会因一次感染而产生较长时间的保护性免疫,故治疗后可以再受传染和发病。对密切接触者应进行预防性治疗,及早切断传染链。
追踪性伙伴和夫妻同治。临床医生要尽力说服病人,通知其所有性伙伴或其配偶进行STD感染的检查和必要的治疗,强调夫妻同查同治, 以便消除传染源和防止循环传染。
性病患者在治愈前要禁止性生活,至少也应采用避孕套安全性交, 以防止疾病进一步传染扩散。
3、 做好性病病人的咨询工作。 临床医师除给予病人及时诊断治疗外,还要做好咨询工作。主要方面有: 动员性伙伴或配偶及时就诊查治; 建议和指导患者接受艾滋病抗体检测;正确使用避孕套; 做好宣传,不要轻信街头游医广告; 劝其停止高危性行为; 防止家庭内接触传染。
4、性病患者治疗后的追访。例如梅毒完成正规治疗后的一年内应每间隔3 个月、第二年每间隔6个月做非梅毒螺旋体抗原的梅毒血清学检测(RPR或USR等),淋病正规治疗后第7~10天及第14天前后做淋菌培养等,来评价治疗效果和以防复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