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素的使用方法很多,包括口服、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等全身用药,以及吸入、局部注射、和涂抹等。
外用糖皮质激素主要用于治疗增生性、炎症性和与免疫相关的皮肤病,还能缓解瘙痒和烧灼症状,一般不用于感染性疾病。糖皮质激素确实治疗有效的疾病包括:银屑病、白癜风、特应性皮炎、湿疹、急性放射性皮炎、扁平苔藓等;对黄褐斑、慢性特发性荨麻疹以及斑秃等可能有效。
弱效激素可用于面部、腹股沟、腋窝、生殖器和肛周;强效或超强效糖皮质激素常用于掌跖部、苔藓样和肥厚性皮损;超强制剂应采用短程疗法(2~3周),或用间断疗法。掌跖部位的损害常用封包来促进药物渗透较厚的角质层。
外用糖皮质激素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皮肤萎缩,所有的外用糖皮质激素都有此不良反应,强度高的糖皮质激素、封包疗法、较薄的皮肤和老年患者的风险加大。面部、手背和间擦部位较敏感,停用后持续数月可消失。
激素不是万应药,禁用于感染性皮肤病;任何皮疹外用糖皮质激素后症状加重或没有明显改善,均应考虑存在感染性皮肤病的可能。确诊后方可使用。
激素外用还可能引起接触性皮炎、光敏感。色素沉着、色素减退、多毛症、口周皮炎、痤疮、激素依赖性皮炎、伤口延迟愈合。
以及系统不良反应:局部应用强效和超强效糖皮质激素能吸收到体内引起系统性不良反应,抑制下丘脑一垂体一肾上腺轴、青光眼、股骨头无菌性坏死、高血糖、高血压等。
外用糖皮质激素通常推荐每日使用1次或2次。使用次数过多不会产生更好的疗效,而长期外用糖皮质激素会产生耐受和快速抗药。超强效糖皮质激素连续使用不应超过3周,如果疗程较长,应采取逐渐减量再停药的方法,以防症状反弹。如要继续使用糖皮质激素至少在停用糖皮质激素1周以后,可以反复采用这种间断的治疗程序,直到症状完全缓解。
对于儿童,要特别避免使用量不足(影响疗效)或用量过大(产生局部或全身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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