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心理学认为,在人的健康和疾病问题上必须坚持身心统一的观点,根据这一观点,可把疾病分成三类。
①第一类疾病:致病因素直接或首先作用于大脑,病理改变主要在脑,产生明显的精神症状。这类疾病主要包括神经病学中与脑损害有关的一些疾病和精神病学中的绝大部分疾病。在这些疾病中,心理因素有时是主要的致病因素,有时是诱发因素。
②第二类疾病:致病因素直接或间接作用于大脑以外的躯体各系统器官,病理改变主要发生在各器官,但病人的症状中,普遍存在心理障碍,有的还呈现不同程度的精神症状。这类疾病包括除神经病科的大脑疾病和精神病科疾病以外的l临床各科的大部分疾病。
③第三类疾病:致病因素大都是物理、化学因素直接作用于躯体各部分器官,病理改变是明显的局部器官或组织损伤,患病后病人的心理状态影响着疾病的进程,有的还产生明显的心理障碍。如突然的外伤、烧伤、中毒等。
传染病的致病因素是有生命的病原体,它在人体内发生、发展的过程与非传染病有本质的区别。有学者对常见传染病之一――乙型病毒性肝炎病人做过调研,发现这类病人病前有较多的社会问题生活事件,与健康对照组相比,多有显著差异。但与非肝炎的内科病人(主要为心身疾病)对照,社会问题生活事件比后者少且有显著差异。说明生活事件所致的心理社会因素,对乙型肝炎发病虽有一定影响,但其影响力远小于心身疾病的患者。
故专家推断心理社会因素在乙型肝炎的发病中仅是促发因素,而发病的主要原因仍是乙型肝炎病毒的生物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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