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可引起心、脑、肾等全身各脏器损害,同时可以引起多种眼病,如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糖尿病性黄斑水肿、白内障、新生血管性青光眼、视神经病变、葡萄膜炎、眼肌麻痹复视等。其中,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是最常见的致盲性眼病之一。本病在早期可无感觉,随着病变发展而有不同程度的视力障碍,严重时,则完全失明。
糖尿病人往往由于治疗不彻底,或只是问断性治疗,加之症状轻微,而忽视了本病的潜在危险。此外,还有一些“健康人”,由于自觉症状很轻,长期没有被发现,在多年之后出现了眼部病变而在眼科查出糖尿病。很多病人就诊时已经错过最佳治疗时机。早发现、早期正规治疗有助于维持视功能,晚期治疗则预后不良。
临床表现及预后:糖尿病患者在出现视力下降之前往往已经有明显的眼底改变,如视网膜微血管瘤、出血、渗出与血管改变等,一旦因玻璃体出血而突然视力下降,提示病变已经进入晚期,如果此前未经正规的眼底激光治疗,虽然药物等保守治疗可以使出血部分吸收而视力改善,但往往不能避免反复玻璃体出血,最终在数周、数月内进展为牵连性视网膜脱离。玻璃体视网膜手术可以清除积血、复位视网膜,在一定程度上挽救视功能。但是术后仍可能有反复出血、眼底缺血进展、新生血管性青光眼以及视神经萎缩等。部分病人可能需要接受多次手术治疗。
诊断检查:常规的眼科检查包括视力、眼压、裂隙灯、眼底镜等,可以诊断绝大多数的糖尿病眼病。散瞳有助于医生更细致的检查眼底,但不适用于闭角型青光眼患者。眼底照相有助于患者了解自己的病情和监测病情变化。如果眼底病变进展,在全身情况允许的前提下有必要接受眼底荧光血管造影检查(FFA),以确定是否需要眼底的激光治疗。根据病情还可能需要接受B超、OCT以及电生理等其他特殊检查。
防治:
眼底病变是糖尿病的晚期并发症,严格的血糖控制能减低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的危险和进展。这包括合理膳食、运动、药物控制、监测和自我教育。吸烟可加重机体缺血缺氧,诊断糖尿病眼病的患者应忌烟酒。健康人也应该在一定年龄后定期查体以避免漏诊糖尿病。
早期病变可以在数年内稳定而无变化,而晚期病变可能在数周内迅速进展。糖尿病患者应每年进行一次眼科及眼底检查,如血糖控制不理想或已经有视力下降等眼部改变需三个月到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或根据医生建议接受更密切的随访。
标准的治疗包括在适当时机接受全视网膜光凝,一般分数次完成,并根据病变进展情况酌情补充激光治疗。错过治疗时机的患者可能需要在手术中接受眼内激光治疗。
如果已经有反复玻璃体出血、或玻璃体出血持续不吸收、视网膜脱离等则需要在全身情况稳定的前提下接受玻璃体视网膜手术。
最终导致病人完全失明的原因包括缺血性视网膜、视神经病变、新生血管性青光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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