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有患者咨询乳腺癌治疗后生育问题,在此集中解答。
依据:中国抗癌协会乳腺癌诊治指南之生育指导:
虽然目前没有证据显示生育会影响乳腺癌患者的预后,但在选择是否生育,以及何时生育时必须充分考虑患者疾病复发的风险和治疗对后代的影响。
(1)乳腺原位癌患者在结束了手术和放疗之后即可考虑生育。
(2)淋巴结阴性的乳腺浸润性癌患者在手术2年后可考虑生育
(3)淋巴结阳性的乳腺浸润性癌患者在手术5年后可考虑生育。
(4) 需要辅助内分泌治疗的患者,在受孕前3个月停止内分泌治疗(例如诺雷得、三苯氧胺或其他SERMs),直至生育后哺乳结束,再继续内分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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