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虑(anxiety)
一提到“焦虑”,了解不多的人第一反应往往是:“焦虑和一般的着急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到位,正是本节“现象谱”要回答的问题。
如果按焦虑轻重画成一个连续谱,一端是严重的症状性焦虑,另一端是无焦虑状态。普通人的着急位于中间。
作为一个精神症状,焦虑是痛苦的,也显著妨碍心理或社会功能。焦虑症状主要有主观体验和客观表现两方面:
(1)焦虑心情:典型的焦虑症状,患者体验到的是没有明确对象和具体内容的恐惧。病人整天惶恐不安、提心吊胆,总感到似乎大难就要临头或危险迫在眉睫,但病人也知道实际上并不存在真正的危险或威胁,却不知道为什么如此不安。
(2)客观表现:分两种,其一是运动性不安:病人闭眼向前平伸双臂可见手指对称性轻微震颤;肌肉紧张使病人感到头紧头胀,后颈部发僵不适甚至疼痛,四肢腰背酸痛也常见;严重者坐立不安,不时有些小动作,如搔首搓手等,甚至来回走动,一刻也不能静坐。另一种客观表现是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尤其是交感功能亢进的各种症状,如口干、颜面一阵阵发红发白、出汗、心悸、呼吸迫促、窒息感、胸部发闷、食欲不振、便秘或腹泻、腹胀、尿频尿急、易昏倒等。
通常要兼有以上两方面的症状,才能确定为焦虑症状。只有焦虑心情而没有任何客观症状,很可能是人格特性或常人在一定处境下出现的反应(处境性或期待性焦虑)。而单纯根据植物神经功能紊乱而判定为焦虑也是错误的。
与一般的着急相比,焦虑症不仅症状严重而持久,而且它的性质特殊。这就是它脱离了引起“着急”的生活事件,不仅程度上远远超出一般的焦急反应(由担心――过分担心――恐惧),而且“引起”焦虑的事件微不足道甚至捕风捉影(蹭破皮、甚至没有破只是表皮发红,也担心破伤风、担心送命)。这时,与其说某个不值当的小事引起焦虑,不如说是焦虑情绪在寻找一个理由牵强的出口。极端情况下,焦虑在病人的观念上不与任何确定的生活事件或处境相联系,因此精神病学称之为自由浮动性焦虑(free-floating anxiety)或无名焦虑。
与焦虑症相反,处于现象谱另一极端的情况是无焦虑。这既可以是病态的情感淡漠和无欲状态,也可以是个别人经过努力所达到的“超脱”状态。后者不论古今中外都有人在追求,如道家的“清静无为”,禅宗所谓“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佛性常清净,何处有尘埃”(六祖慧能)之说,以及古希腊斯多葛派的“不动心”(ataraxia)等。西方宗教界人士的冥想(meditation),佛教的坐禅,练气功者所追求的入静等,它们的共同特点可以说都是内心的平静,即没有焦虑的心理状态。
事实上,努力所达到的超脱,往往是一种暂态。“顿悟之后也还要渐修”,就是因为这个道理。最极端的焦虑,即强烈的急性焦虑发作(又称惊恐发作),也是相对的暂态。
从人群角度看,绝大多数人都处于焦虑症与不动心这两个极端之间的状态。即不时地因为各种各样实际处境而着急、担心。不论何种处境一概毫不焦虑,绝不是精神健康的表现。这样的物种也不可能存活下来。焦虑是促进人格整合和社会化的内在动力,是安于现状和不求进取的对抗剂。有欲望,便会有焦虑。我们都期望未来比现在要好些,但客观世界并不那么听话,人生充满着风险,未来具有不确定性,这就是所谓生存焦虑(existential anxiety)的根源。
从精神病理学的角度看来,人们一般焦虑水平的高低,与其说取决于当前的处境,和既往生活中的某些事件,毋宁说更多地取决于A. H. Maslow(1970)所谓基本需要满足的程度。Maslow说的基本需要涉及心理的有:安全的需要,爱与归属的需要,被人尊重和自尊的需要。大量事实表明,临床上见到的焦虑病人,其个人史中都有这些基本需要未得到满足的证据。父母(尤其是母亲)对子女过分保护、过分控制和苛求,是造成子女长大后容易焦虑的重要原因。
焦虑障碍除了上面描述的慢性焦虑的特征性表现外,还有以急性焦虑发作为主要特征的惊恐障碍(详后)。
如果焦虑出口锁定特定目标,并产生回避行为,则成为恐惧障碍。恐惧症患者有确定的外在客体作为恐惧的对象。单一的恐惧症(如怕封闭空间――幽闭恐惧)与慢性焦虑状态是显然不同的,但这两者之间有各种过渡形式。多形性恐惧症与随处境不同而有显著波动的焦虑症之间很难划出一条截然的分界线。
恐惧症中比较特殊的一种是对人恐惧,又称社交焦虑或社交恐惧。与一般的社交紧张之间也可以构成一个连续谱。
疑病症者的焦虑集中于自己的身体和疾病,而焦虑症者的焦虑是弥散的,但两者的混合状态并不少见,即既有疑病性焦虑,也有无名焦虑。
还有一种特殊的焦虑表现,针对曾经的创伤性体验。可怕的创伤性体验反复地闯入,伴有明显的焦虑和回避,可以看做一种创伤后延迟的焦虑反应(创伤后应激障碍)。
1894年,Freud首先把焦虑症从神经衰弱中区分出来,描述为一种神经症。今天,美国的DSM-IV中的焦虑障碍包括除上面已经涉及的慢性广泛性焦虑、惊恐障碍、恐惧症、创伤后应激障碍外,还将强迫障碍纳入进来,几乎等于以前神经症这个总的类别,只是将躯体表现突出的疑病障碍、躯体形式障碍等另外划分出去而已。
焦虑症指向未来,指向可能的危险或不幸,在观念上是不确定的。抑郁症意味着已经造成的丧失,是无可挽回的既成事实,在观念上是确定的。临床上可以见到各种不同程度的焦虑和不同程度抑郁的混合。就现状诊断而言,只要抑郁程度足以达到迟滞性抑郁,则优先诊断抑郁症。而以心烦、兴趣降低、乏力、不满等负性情绪为主的“新”抑郁一族,如果焦虑体验更典型,在病程中占主导地位,诊断焦虑症更合适。再有就是所谓焦虑-抑郁混合状态,往往两者都不典型,主要表现为心烦意乱、易激惹,并伴身体症状(如纳差、疼痛)。
如果把典型的焦虑和典型的抑郁比作水面上相邻的两座冰山,焦虑抑郁混合状态就是水面下融合在一起的冰坨,在综合医院和初级保健等非精神科专业机构往往更常见。
以上是把典型的焦虑症状,放回到生活中以及放回临床各类互有重叠的分类中,以连续谱的方法进行说明(现象谱)。希望这样有助于对焦虑症状加深理解,尤其帮助初学者正确看待不典型的情况。
在精神病学领域,焦虑不仅作为一个症状(综合征)的名称,作为一类障碍的总称出现,而且精神分析学派更是有他们特殊的用法。I. L. Janis(1971)在列举了许多不同学派的学者,并指出他们的观点有根本分歧之后写道:他们在关于“焦虑”的行为后果的描述中,始终贯穿着几个共同的主题,这表明,多数(精神分析)理论家把“焦虑”这个词当作一个类别使用,它包括恐惧、耻感和罪感。焦虑的这一用法在文献中很常见,我们应该记住,不要把它跟临床医生关于焦虑的症状学概念混为一谈了。
焦虑还有第三种用法。S. Freud认为,焦虑可以是“无意识的”。这不是对现象的描述,而是对现象的一种特殊的解释。例如,Freud用“无意识的焦虑”解释多种歇斯底里症状的发生机制,认为躯体症状是“无意识的焦虑”的“转换”,即“无意识的”心理本身变成了躯体症状。事实上,歇斯底里者在发作时体验到的焦虑往往比一般常人还少。这就是法国学者所说的“泰然处之”(belle indifférence)的态度。
惊恐发作(panic attack)
惊恐发作是一种严重的焦虑发作,也就是伴有严重植物神经症状的强烈的恐惧发作。恐惧并没有明确的客观对象,病人有濒死感或死亡恐惧;或者,有失控感或害怕发疯;或者有面临大灾难或世界末日的体验;或者,有人格解体的体验。成语杞人忧天中描述的杞国人,就是这种体验。
惊恐发作常见的植物神经症状有:(1)呼吸困难或窒息感;(2)头晕,感到坐立不稳或昏倒;(3)心悸或心跳加快;(4)震颤或发抖;(5)出汗;(6)恶心或腹痛;(7)发麻或针刺的感觉;(8)皮肤潮红或苍白发凉;(9)心前区痛或胸闷;(10)全身难受不适感。
发作时间不长,短则几分钟,长也不过几十分钟。但发作后的疲乏可以持续1~2天。
惊恐发作可见于多种临床情况,大致分四大类:(1)急重躯体疾病引发的,如心肌梗死、甲亢、低血糖反应;(2)药物、特别是精神活性物质的直接生理效应,如拟肾上腺素药物、阿托品中毒、毒品;(3)各种精神病性障碍伴发的,如急性妄想状态下、反应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4)神经症性障碍,如各种恐惧症、创伤后应激障碍、分离焦虑等。最后,在除外了上述各种情况后,如果惊恐发作反复出现,发作间期除预期焦虑外无明显其他症状,且导致功能损害的情况下,可以诊断惊恐障碍。
从上面的症状归因不难看出,任何足以造成强烈生理扰动的状况,都有可能在易感性高的个体诱发惊恐发作。其实,不仅急性发作性焦虑如此,前面讲到的泛化的慢性焦虑亦然。只是不如急性焦虑发作这么突出和易于被识别和归因。
晚近研究结果有两项重要提示:
(1)惊恐发作当时恐惧感可以不突出。美国DSM-IV诊断标准中,惊恐发作的诊断不需要必须有恐惧感等心理特征。ICD-10和CCMD-3的描述中都强调恐惧害怕的心理感受,而DSM-IV却改成了“恐惧或不适”。有强烈的植物神经症状而没有不适恐怕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没有突出的心理症状(只要满足标准的4个症状不是其13个症状中的9到11),只有突发的躯体症状和不适感也可以诊断惊恐发作。这也是美国流行病学调查的成果,即典型的惊恐障碍病程中,其发作当时也可以是心理恐惧不突出的。为了纳入这样的情况,将惊恐发作的标准放宽了,这也就更需要对惊恐发作的原因进行更广泛的鉴别。
(2)夜间出现惊恐发作,不一定都是器质性疾病的结果。这和一些传统的信条相反。以前有一种说法,如果患者是白天发作,还有可能是功能性的,是夜间睡眠中发作的,就不考虑功能性的。现在的研究推翻了这种假说,不少惊恐障碍的患者睡眠浅、早醒,半夜醒来发作也是相当常见的(难受醒了,继而出现惊恐发作)。入睡了不能再进行有意识地思考,但持续较久的、紊乱的心理生理状态不会因为进入睡眠就得到根本扭转。惊恐障碍等焦虑障碍并不是“想”出来的,也不是“不想”就可以使之消失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