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会饿死在“道德高尚”中吗?
在中国文化里长大,我们从小就被教育要“大公无私”、“舍己为人”,“舍生取义”、“舍己救人”。
“狠斗私字一闪念,灵魂深处闹革命”、“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曾经一度是被高度弘扬的中国道德标准。然而,这样的道德风尚,却难以持久普及并被全体大众所身体力行。
假设,你和你最好的朋友,几天都没吃东西了,饿得快要死了。这时,你意外得到了一个馒头,接下来,你会怎么做?
请你选择,备选答案如下:
A、 自己独吞;
B、 把馒头全部交到朋友手上,看着朋友贪婪地独吞整个馒头,你会感到自己救了朋友一命,感到自己是多么的道德高尚,尽管自己已经饿得头昏眼花,最终被饿死了;
C、 把馒头一掰两半,自己吃一半,另一半交给朋友吃,同生死、同命运,双赢,“我们在一起”。
在上述备选答案中,如果你选择了答案A,意味着你是一个“极端自私的人”,你不顾朋友的死活,个人利益至上。这样的做事方法,会受到社会道德的审判。可是,这样的做法,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无论在任何艰难困苦的环境中,你首先想到的是“做出最有利于自己的选择”,“不管别人死活,首先保证让自己活下来”。但是,其代价是:不被社会道德所接受,失去亲朋好友。
在上述备选答案中,如果你选择了答案B,你会被赞扬为“道德高尚的人”,包括你自己都会站在“高尚道德”的位置上自我拔高、自我欣赏;但是,这种行为的代价是:你会被饿死。问题在于,在你内心,你把别人当人,却不把自己当人。在自己饿着肚子、生理需要未满足的同时,却去忙着追求“道德高尚、自我实现”,结果只能是死路一条。当然,你死后,会有很多人纪念你,大家都说你是一个“好人”。
这样的行为价值观,往往是中国文化所推崇的。即,当你放弃自己的任何个人利益的时候,当你把整个心身全部投入到“为人民服务”伟大事业当中去的时候,当你“为全人类的解放事业献出自己的一切”的时候,你自然就成了全人类的“大救星”,你在人民心中找到了自我的存在,永远活在人民心中。
古代人也经常会说“无私即大私”、“欲取之必先予之”。
在中国文化所培养出来的这种行为模式中,你的生理需要没有得到尊重,也没有得到直接的自我满足,你会逐渐发展为“自恋”、“假性自体”、“讨好型人格”。表面上看来,你似乎是尊重他人和生命,其实,当你连自己的生命都不珍爱的时候,很难说你会真心的去爱他人。
在上述备选答案中,如果你选择了答案C,那么,你起码做到了“人人平等”,即,“把别人当人,同时也把自己当人,把自己当作是跟别人同样值得尊重的人”,“像爱自己一样,去爱你的朋友(邻居)”。在照顾自己的同时,也同等程度地照顾到了别人,两个人都吃到了馒头,尽管各自只吃到了半个馒头,但是,在精神层面上,却更能够感受到两个人之间的相互关爱,尽管没有把自己的道德感提高到极致(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程度。
这样的价值观和行为,往往是西方人所推崇的道德规范。
在当前的市场经济社会意识形态下,我们能否找到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两种不同行为价值观的折中之处或结合点呢?
试想:你把整个馒头都交给好朋友,表达了你对朋友的实心实意、全心全意。你默默地看着他,你内心正在提升自己的道德感,感觉自己成为了一个“大公无私”的人,这时,你自己却独自承受着身体饥饿感的痛苦;接下来,你的朋友拿到整个馒头之后,非常感激你,他感受到了你的“舍己为人”、“毫不利己专门利人”高贵道德品质,然后,他慷慨地把馒头一掰两半,他自己留一半,把另一半给你;你接过半个馒头,你也感受到了朋友对你的关爱,你们俩一起吃着馒头,相视而笑。
这个模式,看起来挺好的。可是,其中隐含一个巨大的危险:当你把整个馒头全部交给朋友的时候,你的这个朋友就拥有了对整个馒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他完全可能会把整个馒头自己全部独吞、一个人吃掉,而没有分给你一半。如果你遇到了这样一位朋友,在你跟他的交往中,你可以获得一种“大公无私”的高尚道德感,然后你却会死的很惨,因为,你把自身“生命存活”的权利全部拱手交到朋友的手上,你的生死全部由他来决定,而非你自己。
每个生命,具有同等的生存权利,同等的人格尊严。
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像尊重他人一样地尊重自己;像尊重自己一样地尊重他人。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朋友来了有好酒;敌人来了有猎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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