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烧烧面积和深度
烧伤面积和深度是估计烧伤严重程度的主要因素,也是进行治疗的重要依据。
1、烧伤面积的估计
(1) 中国新九分法
将人体各部位定为11个9%,头面颈为体表面积的9%;双上肢为18%;躯干(含会阴1%)为27%;双下肢(含臀部)为46%(5个9%+1%)11×9%+1%=100%
儿童头部较大而下肢较小,应结合年龄计算:头部= 9+(12-年龄);下肢= 46-(12-年龄)
(2) 手掌法
不论年龄大小或性别差异,将病人手掌五指并拢,单掌面积为体表面积1%。
2、烧伤深度的识别
按国际惯用的三度四分法,即I度、浅II度、深II度、III度。三度四分法的临床特征:
(1) I度烧伤(红斑性烧伤)
局部干燥,疼痛,微肿而红,无水疱。3-5天后局部由红转为淡褐色,表皮皱缩、脱落、露出红嫩光滑的上皮面而愈合。
(2) 浅II度烧伤(水疱性烧伤)
局部红肿明显,有大而饱满的水疱形成,内含淡黄色血浆样液体或蛋白凝固的胶冻物。创基潮红,质地软,温度高,疼痛剧烈,感觉过敏。7--14天痊愈。愈后不留瘢痕,但有色素沉着。
(3) 深II度烧伤
局部肿胀,水疱小、扁薄,创基微湿,红白相间,质地较韧,感觉迟钝,温度较低,拔毛微痛。3-4周勉强愈合,愈后留有瘢痕,基本保存皮肤功能。(4)III度烧伤(焦痂性烧伤)
致伤原因不同,局部表现可为苍白、黄褐、焦黄,严重者炭化,皮肤失去弹性,触之硬如皮革,创面干燥,无渗液,发凉,感觉消失,拔毛不痛,可见栓塞的血管网。需手术植皮。
(二) 烧伤严重性分度
1、轻度烧伤:总面积9%以下的Ⅱ°烧伤;
2、中度烧伤:总面积10%-29%或Ⅲ°烧伤面积不足10%;
1、重度烧伤:烧伤面积30%~49%或Ⅲ°面积10%-19%的烧伤;或Ⅱ°、Ⅲ°
烧伤面积不到上述百分比,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合并休克;有复合伤(严重创伤、冲击伤、化学中毒等);中、重度吸入性损伤。
2、特重度烧伤:总面积50%以上或Ⅲ°面积20%以上烧伤。
3、儿童烧伤严重性分类按成人标准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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