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在上发的第一篇文章,这也是我在网络上发的第一篇文章,比较忐忑,我一无空间,二无博客或微博,平时就算是有好多感慨,也只是欲说还休,却道天冷好个秋罢了。其实这个平台我早就知道,一直没太关注,这次是朋友帮着注册的。现在也越来越重视这种“现代化”的沟通形式。作为一名医生,医治患者也是安身立命之本,自然不敢怠慢。看到患者心魔已除,重拾快乐,自己也会在心理上有相当的成就感和满足感,我觉得这是双赢的事情。
今天上来对几天前的提问做了些回复,可能也是迟到的回复了。在诊室当中每天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患者,无论求治者的洋洋万言,还是寥寥数语,都饱含了求治者或家属对健康的渴望。每一位医生都希望患者通过我们的医治得到最大限度的康复,但有时让患者失望也是不得已的事,这里面既有医生的原因,也有患者的原因,更有疾病本身的原因。今天在诊室遇到这样一位患者,17岁,男性,少言被动,父母陪同来诊,根据症状和心理检查的结果考虑是精神分裂症,建议药物治疗,这时父亲的脸上马上显出了不屑的神情,不屑当中又夹杂着气愤。
这时母亲小心翼翼的问,能不能通过其它的方法比如谈话或带他出去玩缓解病情。我说这些不能代替药物,这时母亲又从怀里拿出了一本病志,说以前孩子吃过药的,觉得不好,我看了病志才知道病人是我的同事最近刚看过的。而且他开具的处方药物,也是我准备给他处方的药物。我当时真的很无语,情绪也很复杂,惋惜、生气、挫折感交织在一起,有点恨父母不成钢的感觉。后来我耐心的向家长交待了服用药物可能出现的“正当范围内”的不良反应,以及药物起效的时间和拖延药物治疗可能的后果等方面的事项,最后患者家属还是客气的决定暂不采用药物治疗。看着他们失望的离开诊室,其实我的心里更失望,我真的希望他们能早日重返医生的诊室。
上面提到的案例具有一定的典型性,这也是精神药物治疗当中患者及家属比较关心的话题,一是担心药物的副作用的问题,二时治疗时间的问题。我在这里不想唠叨些时间上的概念,12个月,24个月这些枯燥的数字。数字只是一个标准和规定,但在实际治疗过程中都是因人而异的,比如一个人的心跳是55次,按心脏的标准就是心律失常,但按人的标准实际上这可能是一个正常人。我个人感觉,精神科的医生大都趋向保守,也就是说建议服用长一点时间。这也是由精神疾病的性质决定的,因为担心复发,而且精神疾病的发病因素是多方面的,不好控制的。
作为患者我们要做到的最重要一点就是遵从医嘱,有几个数字大家要记得,就是我们精神药物要在用药1个月无任何效果才考虑换药,开始服药如果有不良反应大部分会在1到2周内都会消失,即使长期服用期间出现一些不良反应,我们也有对抗和解决的办法。每一个到心理诊室来的人都很急,都很烦,我们理解,你们急,我们更急,但急不能治病,只能会加重病情。作为医生,我们会不断提高临床诊治水平,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作为患者及家属,你们要耐心的听取医生的建议和解释,遵从医嘱,不要自作主张改变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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