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慢性肾衰患者GFR 6-10 ml/min(Scr>707μmol/L)并有明显尿毒症临床表现,经治疗不能缓解时,则应进行透析治疗。对糖尿病肾病,可适当提前(GFR 10-15 ml/min)安排透析。血液透析(简称血透)和腹膜透析(简称腹透)的疗效相近,但各有其优缺点,在临床应用上可互为补充。但透析疗法仅可部分替代肾的排泄功能(对小分子溶质的清除仅相当于正常肾脏的10%-15%),而不能代替其内分泌和代谢功能。
(一)血液透析 血透前3-4周,应预先给患者作动静脉内瘘(位置一般在前臂),以形成血流通道、便用穿刺。血透治疗一般每周作2-3次,每次4~6小时。在开始血液透析4~8周内,尿毒症症状逐渐好转;如能长期坚持合理的透析,不少患者能存活15~20年以上。但透析治疗间断地清除溶质的方式使血容量、溶质浓度的波动较大,不符合生理状态,甚至产生一些副作用。
(二).腹膜透析 持续性不卧床腹膜透析疗法(CAPD)设备简单,易于操作,安全有效,可在患者家中自行操作。每日将透析液输入腹腔,并交换3-4次(6小时一次),每次约2L。CAPD是持续地进行透析,对尿毒症毒素持续地被清除,血容量不会出现明显波动,故患者也感觉较舒服。CAPD在保存残存肾功能方面优于血透。
(三).肾移植 成功的肾移植会恢复正常的肾功能(包括内分泌和代谢功能),可使患者几乎完全康复。移植肾可由尸体供肾或亲属供肾。要在ABO血型配型和HLA配型合适的基础上,选择供肾者。肾移植需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以防排斥反应。近年肾移植的疗效已明显改善,尸体供肾移植肾的存活率有较大提高。由于移植后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故并发感染者增加,恶性肿瘤的患病率也有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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