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 统 性 红 斑 狼 疮(systemic lupus erythematosus,SLE)是一种好发于生育期女性的疾病。随着医疗水平的发展,SLE已不再是妊娠禁忌证,一般来说,SLE 患者在无重要脏器损害、病情稳定 1 年或 1年以上、停用细胞毒免疫抑制剂(环磷酰胺、甲氨蝶呤等)半年以上且仅需小剂量激素治疗时怀孕,仅7%病情加重,多数能安全地妊娠和生育,但需要定期专科随诊及调整用药。肾上腺皮质激素是治疗SLE的主要药物,也是降低患者妊娠丢失率和控制疾病活动的最重要治疗措施。妊娠时激素不宜使用地塞米松,倍他米松,可选用泼尼松、甲基强的松龙或琥珀氢考,由于胎盘产生的11-β-去氢酶能将泼尼松氧化成无活性的 11-酮基物,药物对胎儿的影响最小,故妊娠口服激素首选泼尼松。泼尼松剂量最好≤7.5mg/d,并整个孕期密切监测,根据病情调整泼尼松剂量。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