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正常与异常的问题,无论是对大众或是对心理学家或是精神病学家来说,都是一个重要问题。心理学知识只告诉我们人的正常心理是什么,也告诉了正常心理的个体差异。但是,这种差异到何种程度才是异常的。另外,大量正常人中有许多人具有轻度的抑郁、焦虑等神经症的症状。
因此,所谓精神正常并不是没有一点问题。那么,人的自我感觉也不能作为精神是否正常的标准,如躁狂症的病人尽管自我感觉非常好,但毫无疑问其精神状态是不正常的。到目前为止,尽管正常和异常是应用非常普遍的词汇,但要准确、明了的判断一个人的精神状态的正常与否并没有一个公认的、简便的方法。
一、 正常状态的概述
1、世界卫生组织(WHO)对健康的定义
健康不仅仅是没有疾病,而且还应该是精神、躯体和社会生活都感觉良好的状态。
但如何评价个人的感觉良好,即评价一个人的精神状态的正常与否是不容易的。正常与异常缺乏明确的定义,两者之间缺乏明确的界限。事实上,不同的社会文化对行为的正常和异常的评价也是不一致的。人们普遍认为:任何一个人的行为明显偏离出正常模式,那么他不是罪犯就是精神病。
例如一个人藐视物质财富,一切行为违反惯例或风俗,并按照自己的一套方式穿着和生活,通常说他是“疯子”或“怪人”,任何明显内向、富于幻想或性与生活的不同平常,人们通常称为“异常”或“病态”。
2、正常状态的属性
(1)心理学家认为正常状态应有三种属性:1)统计学上正常处于中间大多数。2)不具备精神病学表现,即使在特定情况下(紧张、恐惧、期待、焦虑)产生,也属于一过性,可迅速恢复正常。3)行为为所在的社会和文化所接受。
(2)Maslaw(1951)对正常划出如下心理标准:
1) 充分的安全感
2) 充分的了解自己,并对自己的能力作适当的评价。
3) 生活的目标切合实际。
4) 与现实环境保持接触。
5) 保持人格的完整与和谐。
6) 具有从经验中学习的能力。
7) 能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
8) 适度的情绪发泄和控制。
9) 在不违背团结的情况下,对个人的基本要求能做出有限度的个性发挥。
10) 在不违背社会规范的情况下,对个人的基本要求能做出恰如其分的满足。
(3)、不同的心理学家对于心理健康的标准有着多种多样的看法,我们可以把他的基本内涵概况为以下几个方面:
1) 有正常的智力水平。
2) 能够了解自己并接受自己。
3) 能与他人建立和谐的关系。
4) 善于调节与控制情绪。
5) 有良好的环境适应能力。
二、 正常人可能出现的一些现象
1、类神经症现象
(1)疲劳现象:工作劳累后正常人出现的一些疲劳感,随意运动减少,不愿活动,运动乏力并缺乏把握和准确性,思维活动减少,缺乏创造性,思维散漫难以集中。
(2)焦虑反应:对环境中一些特殊情况进行正常适应时的一种反应方式,并以此带来不愉快的情绪,但不至于反复出现。
(3)类歇斯底里现象。
(4)强迫现象:青春期的健康儿童,成人的迷信行为等。
(5)恐怖:高空恐怖等。
(6)疑病现象:正常人有的具有已发生的疑病倾向,经常关注自身的各种感觉,并怀疑某一脏器可能存在问题。
2、性行为
(1)手淫
(2)同性恋倾向
(3)自恋:关注自身一切,少数男子喜欢照镜子,但只要不影响日常生活即正常。
3、一些类似重性精神病现象
(1)抑郁:正常人在日常生活中都会有心境的波动,有生物节律的变化。
(2)易激惹性:不同程度的易怒倾向,凡是反复不定而又不能预测的刺激都容易造成激惹。正常人的激惹和愤怒一般要经历一段紧张逐步增高的潜伏期,而病理性易激惹的爆发冲动行为几乎和刺激因素同时发生或无任何促发因素。
(3)偏执现象:偏执反应的心理机制是推诿(投射),而推诿是人际间普遍存在的投射机制。投射是有进步意义的,从生物学角度来看,没有自我牵连,人们对环境会失去感情,不利于人类生存。正常人的偏执是一过性的 ,经过片刻疑惑后便醒悟过来,这种观念不会引起相应的行为改变。
(4)错觉:正常人在光线暗淡、紧张恐惧以及强烈期待等心理状态下可出现错觉。
(5)幻觉:儿童在入睡前可有错觉和幻觉。
4、正常性格变异
性格变异是普遍存在的,如性格的某些方面不足或过之不能视为病态。而病态人格是从早年发展起来的一类根深蒂固的人格障碍,他们的心理过程各方面均匀障碍,但未达到精神病的程度。
三、 异常的精神状态
精神状态的异常又可称为病态。与正常状态一样,对精神状态的异常的评价也是五花八门,缺乏统一标准。精神障碍的实质为精神症状严重损害的个人的能力。
1、医学标准 精神障碍是指各种内外致病因素的作用下,大脑功能活动紊乱,导致认知、情感和行为意志等精神活动发生不同程度障碍的疾病。
2、社会学标准
(1)非建设性的痛苦:即对社会而言,自己的痛苦是没有任何价值的,病人长期陷入痛苦中而无所作为。
(2)社会功能受损:社会功能包括
1)自理生活的能力;
(2)人际交往的能力;
(3)工作、生活和学习的能力;
(4)遵守社会规范的能力。
3、文献综合概况
(1)精神障碍泛指需要接受精神科治疗。
(2)精神疾病等同于适应不良,精神疾病伴有适应不良,而适应不良不一定都是病态。
(4)精神疾病可有客观的心理测验的指标,但仅能作参考。
(5)根据主观症状:如病人主诉的精神不适,不愉快,需要帮助。但也有许多病人不会主动述说精神问题,何况精神病人多数无自知力。
4、临床上的实用标准(同时具备(1)和(2)
(1)精神活动表现异常。一般判断可根据病人的表现与周围正常人的差异(横向判断),病人的表现与病人以往的表现有无明显的改变(竖向判断)。
(2)符合以下二条之一者:
1)这种表现使当事人自己感到需要进行治疗或纠正(自己感到痛苦,影响了当事人的社会功能);
(2)这种表现使周围的人们认为必须采取治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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